好消息!党中央、国务院拟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内蒙古公安系统1人上榜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考察和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提出了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安系统有44人、10个集体榜上有名其中内蒙古公安1人上榜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

刘安  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北部原始林区分局恩和哈达派出所教导员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10—12380

举报网站:12380举报网站

通信地址: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转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15

来源:人民日报

编 辑:戴紫君 

校 对:魏汉中  杨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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