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防溺水 安全不“放假”

岳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仇玉姣 徐崇学

进入盛夏,高温“烤验”全国各地,游泳、摸鱼、溯溪、看海、漂流……夏日里孩子们的快乐总是与水有关。但乐极往往生悲,每年暑期,也是溺水事故发生最多的时候。

危险很近,警钟长鸣!从今天起,岳阳晚报全媒体将推出防溺水系列报道,从远离溺水高发地、做好防溺水举措、溺水时该如何施救和自救等多个方面宣传防溺水知识,以提高人们的安全防护意识。

夏季溺水事件高发

暑假刚刚开始,全国各地就已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件。

6月24日晚,四川德阳中江县城区凯江河一处水域,1名12岁男孩在河边玩水时不慎落水。目击者称,孩子落水后,他爷爷立刻下去施救,但未成功,现场另一个年轻人也下去施救,也被困在河里,3人不幸溺水身亡。

7月3日下午3点左右,南昌市新建区欣悦湖1个10岁小男孩溺水。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将小男孩抬上岸立即展开心肺复苏。随后120急救人员赶到又进行了第二轮急救,下午5点左右,医务人员宣告小男孩不幸身亡。

7月3日16时左右,福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大桥附近,1名17岁少年落水失踪,搜救人员于当晚9时许找到时,已无生命体征。

7月4日,江苏泰州几名少年在江边嬉水,2人溺水失联。5日下午4时,2名溺水少年的遗体被打捞上岸,已无生命体征。

7月4日,江西抚州1个15岁男孩私自下河游泳,不幸溺亡。

针对这些溺水事件,从事公益救援多年的岳阳市蓝天救援队队长陈华痛心地说:“夏季是溺水事件的高发期,看着一个个鲜活年轻的生命远去,防溺水应该重视起来,尽可能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防溺水,岳阳在行动

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远高于交通事故和失足跌落的意外伤害,而每年七八月是儿童溺水高发季。其中,八成以上的青少年溺亡发生在野外开放性水域。

农村发生事故的数量明显高于城市。有媒体分析数据发现,近年的143例未成年人暑期溺亡事故中,多半发生在农村,不少溺亡者是留守儿童。在农村,孩子们想戏水消暑,大多会去河流、池塘、水库等进行“野泳”。这些场所大多没有防护措施,安全无法保障。其次,在农村部分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孩子们的“野泳”行为。此外,农村学校的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涉水地区缺少风险提示、警示标识,导致农村溺水悲剧频发。

为防范溺水事件的发生,岳阳市不少村镇已经行动起来。进入暑期以来,平江县余坪镇18个村(社区)纷纷用起“村村响”,每天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知识,让防溺水宣传声传播到村民家中、田间地头、河湖水库边,提醒村民和少年儿童预防和应对溺水事件,让群众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远离危险,珍爱生命。

日前,临湘市云湖街道积极部署,将防溺水宣传覆盖到村组和各户,构街道、村(社区)、学校、家庭“四位一体”安全防护网络,有效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筑牢了防溺水“安全堤”。该街道在峡山水库等多家水库、山塘入口处及近水面等醒目位置,设置“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禁止攀越、严防溺水”等警示标识标牌,并要求村(社区)落实防溺水挂图张贴工作,提高群众防溺水意识。街道应急办投入6万余元,在水库大坝上安装了137米的防溺水栏杆及出入铁门,全封闭管理,在防止群众入内游泳的同时,兼顾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需求,在水库旁高处也增设了3处监控摄像头,实时掌握水库内情况。

而在城市,人们游泳大多在室内游泳池进行,在防溺水方面,更强调泳前准备。近日,记者走访了城区部分游泳场馆,发现这些场馆在安全方面都比较重视。7月9日晚上7点,记者来到南湖大道名门世家的一家游泳馆,发现有不少家长带着孩子前来游泳戏水。在进入泳池前,工作人员会重点查看游泳者是否戴泳帽,儿童是否带救生圈或救生衣、是否有大人陪护等;游泳过程中,安全员也会时刻关注泳池内的情况,确保游泳者的安全。

远离溺水高风险地点

杜绝溺水,要从源头抓起。从最近几年的溺水事件来看,不同年龄段的人发生溺水的高危地点不同,4岁以下儿童的溺水高发地点主要为家中蓄水容器,如水缸、浴盆等。5—9岁儿童溺水高发地点会涉及水渠、池塘和水库等。10岁以上儿童活动范围更大,主要为池塘、湖泊和江河等。

对于4岁以下孩子,家里最好不要摆放水桶、水盆,此外,浴缸、马桶、洗衣机也要注意,尽量时刻看护好孩子,不让孩子脱离家长的视线。对于5-9岁儿童,家长要做好安全预防教育,经常提醒孩子不要去河塘、水坑这些地方玩耍。尽可能保证孩子下水时有成人看护。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要时刻关注他们的行踪,要知道孩子每天去哪玩、和谁一起玩、几点回家……同时防止他们结伴去野外玩水。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城市里人们游泳多在室内游泳池,但发生溺水的地点却集中在户外。以岳阳来说,江河湖泊等地是溺水的高发地点。入夏以来,在巴陵广场附近的洞庭湖水域,每天都有不少市民“野泳”,存在着安全隐患。

对此,陈华呼吁,现在是涨水季节,江河湖泊等地看似较浅的水域实则不浅,且水底长有青苔、水草等植物,跌落水中十分危险,市民应远离户外水域,不要在这些水域“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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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溺水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溺水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溺水者对自己的体力和游泳能力缺乏正确估计,进入深水中溺水。

2. 下水前未做充分准备活动,下水后突然遭受冷水的刺激,四肢痉挛、抽搐,失去自主能力而下沉。

3. 安全意识淡薄,在非开放的水域游泳,四肢可能会被水底的水草缠绕导致下沉,或者陷入泥沙而失去控制能力。

4. 在水中互相嬉戏、打闹,发生意外后又惊慌失措,导致溺水。

5. 患有心脏病、贫血、癫痫及其他慢性病,在游泳中因冷水的刺激引起旧病复发,导致溺水。

告诉孩子——“六不准”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3. 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4.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大人牢记——“九要点”

1. 决不能将儿童单独留在浴缸、浴盆或开放的水源边。

2. 大人与孩子的距离起码要在视线范围内,专心看管。

3. 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浮身物。

4. 要求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

5. 在水中不要喂孩子食物,防止被呛住。

6. 教育孩子不在水中互相嬉闹,防止呛水窒息。

7. 教孩子用正规方式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

8. 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9. 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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