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治理体系 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

生态法治是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全面依法治国关于

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内容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美好生态的良好局面。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推进党政同责共管 

近年来,陆续出台了《肇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肇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对领导干部生态法治意识的考核评价机制,使环保考核成为领导干部行权用权的硬约束。通过制度设计,我市建立健全了三大体系:一是以权责清晰、治污科学、执法严明、追责有力、公开透明为目标,建立全链条的环保行政责任体系;二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统筹、系统治理、社会共治,建立全方位的环境治理体系;三是以统责、分责、考责、追责、亮责为手段,向社会公开考核要求及考核结果,建立全民参与的环保社会监督体系。


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

健全环境监管体制

以实施《环境保护法》《省环境保护条例》为契机,我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制度化,制定配套《肇庆市西江水质保护负面清单(试行)》、《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等10余份环境管理规定(文件),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社会化治理、扬尘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方面的环境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其中,《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市环保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后,更好地压实了企业和施工单位扬尘管控主体责任,增强了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我市持续推进柴油车污染防治,减少柴油车污染物排放,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提升环境监察能力水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善用专业力量提升环保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将使生态文明执法效果事半功倍。一方面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从准入、培训、考核、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法水准,有效优化了执法队伍结构,推进了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市共有195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努力构建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铁军,推动实现生态执法监管全覆盖、效能大提升;另一方面制定发布《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违法行政行为实名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肇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深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加大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外部监督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认可和信赖。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水平,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结合《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环境局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每年市环境局编制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做到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来源:绿色肇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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