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做微商 被骗后还差点成骗子同伙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吴丰 刘璐璐 张鑫

  6月21日,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止损挽损返还大会,向3名受害人返还受骗资金2.9万元。大学生李某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2021年12月3日,李某在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低声哭诉:“我是一名微商代理,才知道自己被骗了,我还发展了下线,我算诈骗分子的同伙吗?”

  民警迅速了解事情原委。2021年11月18日下午,李某在宿舍内刷微信,被同学在朋友圈发的“免费招代理”的宣传图吸引,图片上的服装物美价廉。想到同学做微商赚到了钱,李某和舍友王某、刘某决定试一试,添加了宣传图上的微信好友。

  昵称为“温”的好友通过李某等人的请求,并发了几张与其他代理人的聊天截图。

  “只发图片,不需要本钱,没理由拒绝稳赚不赔的生意。”李某思考后决定当“温”的微商代理,同时将其昵称改为“老大”。

  在“老大”的指导下,李某的朋友圈开始“营业”,若有好友购买,李某先收取10元至15元的分成,余款转给“老大”。

  李某告诉民警,“营业”之初,她将客户购买的衣服型号、数量、地址发给“老大”后,会收到快递单号的回复,这让她觉得“老大”很靠谱。

  得知李某赚了钱,不少人与她联系。李某来者不拒——对方只需要交9.9元代理费便可成为她的代理商,代理队伍如滚雪球一样,李某收到的钱也越来越多。连续5天,她给“老大”转账1.9万余元,自己赚了4500元。就在她沾沾自喜时,几条微信消息让她的心凉了“半截”。

  多名客户私信称,他们一直未收到衣服。李某查询后发现,一部分订单显示被签收、一部分订单显示被退回。李某询问“老大”,对方表示:“路途遥远外加天气原因耽搁了,再等5天,如果订单还未收到,我就把钱全部退给你。”

  此时,李某想到民警在学校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时讲过的类似案例,怀疑自己被骗了。可她拿起手机想报警时,又犹豫了:“我发展了下线,如果这是场骗局,我会不会也坐牢?”

  怀着对“老大”的信任,李某选择“再等等”,并多次催“老大”退钱。然而,在对方的哄骗下,李某只要回500元。

  为给买家和下线一个交代,李某拿出自己的钱补给大家,一来一回,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赔了。

  2021年12月1日,李某再次向“老大”索要订单款时,对方不回消息也不接语音电话,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被骗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李某说:“没被骗之前,我一直觉得‘天下无贼’,即使有骗子,也不会骗到我。如今体会到被骗的滋味,太难受了。”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展开案件侦查,根据李某的资金流向,锁定第三方平台转账的实际操作人为张某某和许某某。确定两人在吉林省长春市后,民警第一时间启动跨界联动以快制快机制,在长春市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张某某和许某某抓捕归案。

  张某某和许某某供述了他们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全过程。两人为情侣关系,无正当职业,在网上看到做微商代理能骗钱的方法后,便行动起来。

  “我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可是当一笔又一笔钱转到我的账户上时,我就什么都忘了。”张某某说。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吉林省长春市龙安县公安局。

  在6月21日库尔勒垦区公安局组织召开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止损挽损返还大会上,李某等人给警方送了两面锦旗,感谢警方快速出击、追回财物。

  对于李某一直担心她算不算是骗子同伙的疑问,民警给出了答案:“微商本身不违法,但如果以卖产品为借口拉他人做代理,构成传销的,则涉嫌违法犯罪。”鉴于李某也是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展下线,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科普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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