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车费纠纷,两光头保安赤膊上阵与业主互殴,三人均被行政拘留

【来源:九派新闻】

7月11日,四川遂宁射洪市,天亿城市之星小区的两名安保人员与一名业主发生肢体冲突、相互殴打,后三人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视频显示,在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处,一名带头盔的男子与安保人员产生争执,突然一名光头保安脱掉上衣,拿起地上的长方形木棍,准备向该男子发起攻击,后周围几名保安和业主将其手中的木棍夺下。

另一名赤膊保安上前与该男子争执,发生肢体冲突,双方打斗至停车场通道内。两名赤膊保安与该男子互殴,该男子脱下头盔对抗两名保安,场面十分混乱,后三人被周围人员拉开,太和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将涉案人员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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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事后,警方发布案情通报:7月11日9时许,业主敬某某因停车费用纠纷与保安代某1和代某2发生口角、抓扯,进而发生互殴,代某1、代某2挥拳击打敬某某,敬某某用头盔击打代某1、代某2。

经查,敬某某、代某1、代某2三人对其相互殴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射洪市公安局依法对敬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对代某1、代某2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九派新闻联系法律服务平台律师,对方称肢体冲突打斗行为要根据受伤情况鉴定来界定,如果是重伤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处于拘留处罚,追究行政责任。

如果能明确一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这一方有过失,在民事赔偿上可以要求其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安不会因为谁先动的手就对另一方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另一方还可以采取逃跑报警的办法,如果当事人没有逃跑报警,而是直接动手,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互殴。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采取的行为,互殴并不是为了制止对方的不法行为,而是以伤害对方为目的。互相斗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就是:互殴是非法的,正当防卫是合法的。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刘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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