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儿”炸街?严查! |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深夜制造的轰鸣声

堪称梦魇式的存在

“炸街”行为百害而无一利

而且“炸街”车辆往往涉及非法改装

必须严查严管!

“清炸治飙”持续整治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夏季城区良好工作生活秩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开展非法改、拼装机动车以及“炸街摩托”“飙车”等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

改色、违规加装灯具

改装排气管

......

7月11日,南阳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在城区滨河路巡逻时,查获三辆大功率改装电动摩托车。经核查,三辆电动摩托车均无合法手续、车辆号牌为套牌、存在加装扰民音响、大分贝喇叭、刹车等违法改装行为,且三名驾驶人均未满16周岁。

目前,车辆已被暂扣,交警现场通知三名驾驶人家长,要求其在监护人陪同下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7月11日下午,南阳交警支队第四勤务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车站路下穿隧道多辆非机动车聚集逆行。交警立即进行拦截,现场查处多名违法行为人,经核查,驾驶人年龄大多为17至18岁,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已通知其家长到现场接受处理,并责令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

非法改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继续往下看

非法改装

对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和特征的车辆称作非法改装车。大致上分为外观、进气系统、点火系统、排气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涡轮增压改装、车灯改装等几个方面。

其中,车辆随意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是严重的非法改装行为,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道路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如果车辆有改装

甚至存在噪音扰民、超速、

追逐竞驶等行为

将严厉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上下滑动查看)

而且车子“再帅”还得改回来

把道路当赛道,不仅市民不同意

蜀黍也绝不允许!

内容来源:南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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