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丨从婚姻管窥社会变迁

□ 邓勤

现代人追求婚姻自由,然而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年轻人迟迟未能婚配。于是乎,在父母亲友的推波助澜下,各种征婚、相亲社交平台各显神通,甚是火热。然而在清末民初,年轻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们所能依赖的只有报刊上的征婚广告。

周利成最近出版的《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3月),通过征婚、订婚、结婚、离婚等五大类主题,讲述了60个悲欢离合的民国婚恋故事,并附有50余幅版面完整、清晰的老画报,生动呈现了民国时期的社会婚姻情况。

1900年前后,蔡元培先生曾公开刊登征婚启事,他提出了五个条件:女子须不缠足;须识字;男子不娶妾;男死后,女可再嫁;夫妇不相合,可离婚。民国初年,章太炎先生刊登征婚广告,要求女方:须文理通顺,能作短篇文字;系出名家闺秀,举止大方;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由此可见,蔡元培先生不仅绅士开明,而且尊重女性,他的条件既约束自己又为女性着想。而章太炎先生的征婚条件则保留了一些旧时文人的老情调,并且尚未脱离“三从四德”的旧窠。

本书作者周利成,系天津市档案系统编研专家。他发现,民国时期,除了征婚广告,男女双方订婚、结婚、离婚甚至同居、解除同居等均需登报声明,可谓当时的一种风潮和时尚,其中尤以订婚启事数量多。订婚启事的作用,除了新人秀恩爱外,也让双方亲友有目共赏,更是婚约的文字凭证,免致悔约。

《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一书中,作者以海量的近代老画报为资源,以婚恋为独特视角,经过适当整合、考证、补充,将故纸堆中的婚恋故事鲜活地呈现出来,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中国近代时期的婚恋观和价值观,反映了社会变革时期现代与传统观念的冲突与交融。书中不仅有中国早期的“非诚勿扰”、征婚骗局、明星秘密订婚、订婚启事引起的官司等相关内容,还有众多广告、新闻、评论、漫画等,在十分可读的同时,更是记录中国近代社会生活、历史文化的宝贵资料。

本书涉及到诸多民国时期的各界名人,如“金嗓子歌后”周璇、电影皇后胡蝶、曹禺等,通过这些名人的婚恋故事,我们也可以一斑窥豹,感知过往风情和社会变迁。譬如在《溥仪、文绣离婚真相》中,作者指出,1931年8月,淑妃文绣拿起法律的武器,与末代皇帝溥仪在天津成功离婚,不久竟然在平津一带掀起了一波女性离婚潮。当年的妇女不仅有了摆脱痛苦、选择幸福的愿望,并且开始付诸行动。作者认为,民国时期的婚姻变革具有文化变革的特征,其直接与社会变革联系起来,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来源:摘自《湖北日报》2022年7月6日第12版读书 作者邓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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