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检察院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推进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近日,梅河口市检察院与梅河口市公安局召开了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半年工作总结暨推进会。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硕、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殿波、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松、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田硕通报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一是达到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的案件信息共享;二是通过提前介入和案件会商机制,案件比由去年的1:1524降低到1:1.0438,提高案件质效;三是就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达成共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03件;四是召开联席会议4次,案件会商10余次。通过会商对类案办理、法律适用等执法、司法标准、理念达成共识,共同促进业务能力提升。

会议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要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侦查活动内外部监督的衔接配合,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是坚持不定期对“挂案”情况进行清查,联合对办案、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四是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分析,梳理侦查活动和侦查监督、批捕起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同堂培训,促进检警双方业务同步提升。

会议还就如何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危险驾驶类案法律适用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下一步,梅河口市检警双方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优化协作配合渠道,更好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不断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