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向雅)丢烟头、纸屑或往车外吐痰等行为,不仅违背社会公德,还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不要让车窗抛物,抛掉了我们的文明素质。今天,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继续营业,让我们看看这次谁“上镜”了!

6月29日,在岳阳大道与通海路交叉路口,一辆的士在行驶过程中,司机将烟头抛向车外。
当天下午5点27分,在巴陵东路与白石岭路交叉路口,一辆SUV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同样向车窗外扔烟头。

7月3日,一辆小型轿车,在岳阳大道与洞庭大道交叉口北等信号灯时,驾驶员随手将一枚烟头扔到车外。

7月3日,在巴陵东路与金凤桥路交叉路口,两辆小型轿车在路边停靠时,向车外抛撒垃圾。

7月5日,在五里牌路与花板桥路交叉口,这辆教练车在路边停靠时,向车窗外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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