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交通安全宣传进驾校 筑牢文明交通源头关

“我对自己酒驾行为悔恨不已,希望大家引以为戒……”7月12日,洛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洛江区祥明驾校,由“醉驾”缓刑人员“现身说法”进行警示教育。驾校全体工作人员及学员参加。

活动现场,民警以《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为题,结合辖区近期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案说法,重点向驾校学员及工作人员讲解饮酒驾驶车辆、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使用手持电话或其它妨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宣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随后,民警组织6名“醉驾”缓刑人员现身说法,分别结合自身教训,向现场人员阐明酒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性。通过深刻反思“醉驾”行为,“醉驾”缓刑人员向在场人员传达自身坚决接受矫正、悔过悔罪、痛改前非,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决心,希望大家以此为戒,杜绝酒醉驾等违法行为,文明出行。

此外,活动还通过张贴海报、签订承诺书、分发材料和安全行车手册、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为驾校学员及工作人员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驾校的学员大多是刚开始学习驾驶技术,交通安全方面知识较为缺乏。希望通过此次宣传让学员在掌握好驾驶技术的同时,树立交通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正确观念,督促教练遵守交通法规,注重安全细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洛江交警大队法宣室民警曾剑平说道。

耐心的讲解以及面对面的交流方式,切实为在场人员敲响交通安全“警钟”,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和文明驾驶的重要性,为今后自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宣传活动系进一步深化辖区交通安全“五个一”宣传工作举措之一。下阶段,洛江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道安劝导令”和“醉驾”缓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让“醉驾”缓刑人员对其所犯的错误以身释法,在自身自省中强化对“醉驾”行为违法性的认识,减少再犯的可能,并通过“醉驾”缓刑人员现身说法,形成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典型示范效应,提升群众诚信守法,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引导诚信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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