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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灌云县同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和圩村一处占地约两千平方米的新增违建厂房依法拆除。
该违建位于灌云县同兴镇和圩村一处废弃的小学内,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启动快速查处程序,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限期内没有履行自拆,同兴镇政府决定依法实施强拆 。
灌云县同兴镇建设管理所副主任杜庆军介绍,当时也没通过我们建设部门和国土部门的同意,就私自建设,没有任何手续。
镇政府高度重视该违建强拆工作,专题研究并制定了拆除工作预案,精心组织实施。拆除工作历时五天,现已全部拆除到位。下一步,同兴镇将进一步完善巡查监管机制,加强违建源头管控,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
灌云县同兴镇建设管理所副主任杜庆军介绍,同兴镇坚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管控态势,贯彻落实“新增违建动态清零,存量违建计划清零”的管理方式,加大违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即查即拆,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务必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