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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又有一大波招聘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拟招聘111人
北京联合大学拟招聘22人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拟招聘31人
......
快和小编看看
有没有适合你的岗位吧!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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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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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39个单位,拟招聘111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5.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教师岗位:要求2020-2022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北京生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京生源毕业生。
2.乡村特岗教师岗位:要求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范围:包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和2021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5周岁及以下要求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
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且能正常派遣的毕业生;2021年7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非北京生源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且能正常派遣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3.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教人办〔2022〕1号)精神,受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延期影响的考生,本次招聘可落实“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政策要求。
4.其他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8月8日上午10:00-8月9日中午11:00前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fsrsks.com/),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随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因信息填报不全等情况被退回,可在8月10日15:00前根据退回原因修改信息再次提交,过时视为自愿放弃。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的考生请个人登录(注册)“钉钉”软件,并用“钉钉”软件扫描附件的二维码,按照要求填写考核确认单,于8月10日17:00前完成考核确认。
注意:在房山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审核通过且用“钉钉”软件完成考核确认的报考者,视为报名成功。
后续各项招聘工作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具体事宜房山区教委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二)笔试
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公告。笔试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本次招考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顺序编号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另行通知):
1.房山区教委2022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
4.应届毕业生提交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单电子照片;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电子照片,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照片;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
5.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
⑵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
⑶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电子照片;
⑷仅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全部笔试科目的,提交有效期内全部笔试科目合格证明的截图;
6.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
7.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电子照片。
(四)业务考核和面试安排
业务考核和面试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总成绩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及体检人员
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根据总成绩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60%。
考察和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根据本岗位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4.幼儿园岗位先由区教委统一招聘,暂不确定具体招聘单位。待2022年学前生源统计完成后,公布各幼儿园拟招聘的岗位数量,届时将向本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供双向选择和调剂机会。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⑵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⑶非京生源毕业生及非京籍留学归国人员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⑷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⑸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⑹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⑺上岗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⑻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⑽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应聘人员务必在钉钉考核确认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的公告》,受当前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影响,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先行参加本次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将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北京联合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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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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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其他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进京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同时要求在2022年底前完成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4、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5、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
第二批共招聘37个岗位,其中教师岗位19个(普通教师14个,高层次、高水平、高技能人才5个),辅导员岗位6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2个,管理岗位10个,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2时止。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北京联合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zp.buu.edu.cn/),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填报,不接受纸质报名或信件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信息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我校对应聘者材料审核后,电话通知参加后续应聘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单独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学校根据不同类型招聘岗位分别对应聘者组织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各招聘岗位遴选环节
1、教师岗位
各招聘单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学科组评议,按照评议结果不高于招聘岗位1:5的比例进行排序。
2、其他专技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
应聘者分别由各招聘单位、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校人事处组织面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组成,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1:5的比例进行排序。
(三)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应聘者情况,并提请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四)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应聘者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及心理测试
拟聘人员须在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需在各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测试。
(六)公示
校人事处将拟聘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政审及阅档
校人事处组织各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查阅个人档案,主要涉及拟聘人员的“三龄两历”、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八)办理入职手续
对于通过招聘程序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其他说明
(一)此招聘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落户审批按照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根据学校发布的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实际情况,由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人员的岗位等级。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除招聘过程中所需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销毁,不再退还应聘者。未通过招聘程序的应聘者不单独通知。
(五)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保障广大师生和应聘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聘者须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按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招聘程序各环节的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各岗位招聘计划咨询请与具体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10-64900007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所有。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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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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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京生源条件;
(七)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bpi.edu.cn/)人才招聘版块中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请登录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bpi.edu.cn)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需完善并与本人情况一致,简历成功填写后应聘相应岗位。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可同时申报一个职能处室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
(三)考试程序
1、初试
专任教师岗位初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自行确定考试方式。
辅导员、职能处室岗位初试由人事处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复试。
2、复试
专任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复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复试形式为试讲。辅导员、职能处室岗位复试由人事处组织,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试岗
原则上辅导员、职能处室岗位安排试岗,专任教师岗位由用人部门自行决定是否安排试岗。
按照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权重合计形成的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2比例确定试岗人选。试岗时间为1-2周,试岗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及试岗成绩。试岗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确定待聘人员
初试、复试、试岗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按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40%、试岗成绩3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未安排试岗的专任教师岗位及遇有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未能安排试岗的辅导员、职能处室岗位,初试、复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按照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待聘人员。
(四)体检和政审
待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人事处负责拟聘用人员政审工作。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只接收应聘者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创建并成功提交的简历,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无效。
(五)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佟老师
电 话:010-87220271
邮 箱:gkzp@bpi.edu.cn(此邮箱不接收求职简历)
技术支持:曲老师
电 话:18332536208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学通房山
编辑: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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