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法院发布全省首个地方标准

8月2日,南浔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全省首个《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引导人民法院围绕群众满意度,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今年自全面启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来,南浔法院根据最高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市法院的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在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关爱工作、案件质效全生命周期管控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并根据工作实际联合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起草制定《评价规范》,建立可量化、可执行、可操作的评价体系,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开展的怎么样,由群众说了算,最终要看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的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群众的司法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南浔法院政治部主任沈晓婷介绍,该《评价规范》在制定过程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司法服务过程中把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提炼总结作为制定区级地方标准固定下来,真真切切把群众的口碑和满意度作为出成果见实效的最佳诠释和最好体现。

据悉,《评价规范》全面涵盖法院工作,基于区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提取与“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有关的内容进行制定,主要包括基本要求、工作保障、助力共同富裕、司法服务、营商环境、便民数字赋能、司法创新、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测评和评价程序等13个章节。通过体系化的评价指标,把人民满意度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评价标准,科学引领全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人民法院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评价规范》发布后,南浔法院将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建立由定期满意度调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和评价专家组抽查组成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其中定期满意度调查通过走访代表委员、窗口服务即时评价、网上服务即时评价、进村社进企业调查、法官与律师互评等多种方式展开。对照测评结果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时整改,集中推出一批“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以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新闻发布会上,南浔法院还对外展示了第一批最佳“为民实事”项目,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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