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拿手机“查资料”,4小时,2000多元没了!

凌晨1点多

玉环陈女士匆匆跑到派出所求助

称其女儿偷用自己的手机

4个小时就花了2000多元


陈女士说,她是开店做生意的,平日里交易进账的钱都存在微信中。由于前一天晚上的生意比较好,所以她的店一直开到凌晨才关门。本以为当天微信能进账不少,可是打烊对账时,却发现钱不但没多还少了一些。

经过查询,陈女士了解到自己的账户在前一天晚上9点多,有多笔在某短视频平台的充值消费记录,而这段时间正是她女儿在使用自己的手机。

陈女士的女儿今年11岁,上小学五年级。当天晚上,女儿以要查学习资料为由借用了她的手机。因为当时店里太忙,她也无暇关注太多,就任由孩子去摆弄了。

“这孩子不知道啥时候偷偷记住了我的支付密码,当时见她边看边点,特别认真,我还以为在用心学习,没想到是在看直播,还给主播打赏。”陈女士称,孩子在一番追问后交代了实情。

原来陈女士的女儿在该短视频平台关注一位娱乐主播许久,当晚恰逢这个主播开直播,于是她兴奋地点进去观看。看着主播热情地与粉丝们互动,年幼天真的她打算用实际行动表达对主播的喜爱与支持。

一次、两次、三次……就这样,陈女士的女儿不停地点击送礼物按钮,丝毫不觉自己花出去多少钱……不知所措的陈女士马上跑到了派出所求助。

依照相关法律,因陈女士的女儿未成年,在打赏时缺乏足够认知,且未成年人打赏是可以追回款项的,于是辅警庄华玉和李贺港在弄清情况后,迅速联系直播平台客服,向对方了解相关退款事宜。一周后,在两位辅警的帮助下,2213元终于如数退回。

近日,陈女士带着一面印有“心系群众 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坎门派出所,感谢辅警庄华玉和李贺港帮她追回血汗钱。

转载自台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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