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统一部署,河南省住建厅编制印发了《河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细则(试行)》等多个文件,并正牵头指导各地下大力气开展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省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展如何?取得了什么经验,解决了哪些问题?一起来关注。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科峰
在河南省,南阳市无论是地域面积还是人口基数都名列前茅。这无疑为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面对艰巨任务,南阳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力推动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为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着力消除居民自建房,特别是用于经营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南阳市于5月3日全面启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目前专项行动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截至7月28日,南阳全市累计排查:城乡房屋建筑282.63万栋(户),发现隐患房屋9754栋(户),其中重大隐患1562栋(户);经营性自建房10.1万栋(户),发现隐患房屋672栋(户),其中重大隐患12栋(户)。发现隐患已整改9754栋(户),整改率100%;其中重大隐患已整改1562栋(户),整改率100%;经营性自建房已整改672栋(户),整改率100%,其中重大隐患已整改12栋(户),整改率100%。国网平台经营性自建房数据归集10.1万栋,完成比率100%。
为做好自建房安全工作,南阳市采取了多项措施: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5月1日,召开省市级专题视频会议,会上副市长白红超通报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市委书记朱是西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按照“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5月7日,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后,市长王智慧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原则,从严从快、从实从细抓好落实,切实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统筹推进此次专项行动,5月2日,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金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主持召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议,起草印发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5月4日,编制印发了《南阳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白红超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陈良副秘书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的南阳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进、全员行动;7月13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南阳市实际,出台印发了《南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集中开展“百日行动”,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
突出排查重点,明确整治内容。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排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的方式,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居民自建房和老旧房屋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并根据安全隐患初步判定结果实行现场标识,进行分色警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红牌”警示,必须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挂“黄牌”警示。及时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等,并实行安全隐患销号摘牌制度,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摘牌一户,排查整治信息要同步及时准确录入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确保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管控到位。
压实属地责任,严格督查检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属地政府机关聚焦经营性自建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市级牵总、县级为主、乡级负责、村级落实”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合力推动,全面压实党政领导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审批责任及产权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针对居民自建房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一查到底、责任到人,果断采取“改、停、封、拆”等管控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建筑,坚决执行“三个一”原则,即第一时间撤人、第一时间关停、第一时间整治,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有险必除、动态销号,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领域覆盖、全链条追溯。同时加强市县两级督查小组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居民自建房的督查力度和频次,采取内外业调查结合的方式,查阅工作台账,随机抽取清单,现场核验排查整治成效,确保账实对照、精准施治。
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动态管控。《南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联合执法程序,坚持把开展居民自建房等建筑专项排查整治,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举措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一体推进、高效落实,从制度层面规范自建房建设管理,严格审批流程、明确质量标准、加强资质管理,提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守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监管底线,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督促指导各级政府设置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自建房危情进行日常投诉举报。
下一步,南阳市将持续推动自建房安全工作。
一、加强业务培训。继续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做好一线排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拓宽专业技术服务渠道,做好技术力量调度,帮助专业技术力量与乡镇街道建立挂钩服务,提高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质量,确保隐患排查见成效、见实效、见长效。
二、开展“回头看”。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复核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确保整治措施科学规范、施治精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将该项工作列入全市正在进行的“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内容,由纪检监察部门跟进督办,持续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传导压力,推进工作,确保管理规范、问题清零、安全达标。
三、严格追责问责。各县(市、区)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织密织牢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发展的责任体系。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工作安排不力、推进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引发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从严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全市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以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