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查封!锦州义县两家营业场所使用可燃性材料装修

日前,锦州市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连续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共下发处罚决定书4份,罚款1.6万元,熙悦歌厅、嘉盈宾馆因使用可燃性材料装修被临时查封。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8月8日、9日,锦州市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连续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夜查行动中,大队连续两日深入辖区熙悦歌厅、演员剧本杀、嘉盈宾馆、杨记涮羊肉馆等10余家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看了场所内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正常,重点抽查了场所消防设施是否好使好用、是否存在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等情况。


被临时查封的经营单位

执法现场

经过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场所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疏散通道、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等火灾隐患30条,下发处罚决定书4份,罚款1.6万元,对熙悦歌厅、嘉盈宾馆进行临时查封。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大队监督员要求责任人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同时要加大自检自查力度,做到排查不留盲区,整改不留死角,及时消除潜在火灾隐患。

下一步,义县大队将常态化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严防严控措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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