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自然、珍爱生命,野生“网红”打卡地不可盲目“种草”

来源  上游新闻、封面新闻  编辑 苏航

昨日,彭州龙漕沟区域突发山洪的消息引发关注。据央视新闻报道,8月13日15时30分许,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龙门山镇后山下雨,引起龙漕沟区域突发山洪,导致群众被困。目前,已造成7人死亡。

洪水无情,7人丧命,让人唏嘘。好好地出门游玩,为何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据悉,龙漕沟曾是多个社交平台上热议的“网红”打卡地,以“免费耍水”“小众森林徒步秘境”等为卖点。有网友曾发帖称,夏日从成都市区前往该地露营消暑的游客众多,甚至会引发堵车。

但龙漕沟虽美,却属于未开发景区。另据龙门山镇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号“山水龙门”介绍,龙槽沟属于未开发景区,无任何旅游设施配套,环境承载能力有限。同时,龙漕沟属于地质灾害点位,易发生泥石流、山洪灾害。按照彭州市防汛防灾要求,禁止一切人员进入河道内。当地居民也表示,龙漕沟周围一直有铁丝网围着,沟里路很难走,本地人都不会过去玩。

珍爱生命,不要下河,铁丝网立了,警示牌也挂了,本地人都不会去玩的“危险之地”,为何能成为野生“网红”打卡地?这背后不乏一些网红博主的“推波助澜”。

近年,在社交平台上这样的“种草”推荐数不胜数,打着“野生”“小众”“探险”的旗号,却暗藏着安全隐患。一方面,博主们为了推荐所谓的“野生”打卡地,只顾吹嘘目的地有多美有多好,往往对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只字不提,只顾展示“岁月静好”的一面;另一方面,一些网友看到博主“种草“,被精致的图文所吸引,也容易“上头”,即便是未开发景区,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问题不大”。

不可否认,如今网络推荐的力量是巨大的,一个野生打卡地从名不见经传到人山人海,中间往往只需要几位博主的几篇精彩图文即可。但如此不负责任的“种草”,极易带来安全隐患,甚至让人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对于这类“网红”种草必须进行及时的清理和规范,不可任其胡来。

首先,平台要负起责任来,对于这一类内容要严格审核,违规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限流或者屏蔽,还可对相应内容打上水印进行安全提醒。同时,网红博主在“种草”类似野生打卡地时,也要遵守当地的规定,不可盲目推荐,更不能为了吸睛,一味吹嘘,怂恿大家去“探险”。

当然,发生这样的不幸,游客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也有很大的责任。故此,还要提醒广大网友的是,理性看待“网红”打卡地,遵守规则,量力而行,不可贸然前往。珍爱生命,保持敬畏心,才是亲近自然的正确方式,切不可拿自身生命安全当儿戏。

近年来在“小红书”等社交平台,有些网红博主将龙漕沟描述为“原生态景区”“冷门耍水地”等,甚至分享了攻略,推荐网友到此处玩耍。对此,平台是否该负相关责任?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图源网络

1、网红推荐的“野生网红打卡地”只写风景不写风险

当下,点进“小红书”客户端中,输入关键词“龙漕沟”,已经难以看到对于此地的旅游推荐、露营攻略相关文章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劝诫游客们要注意安全,不要盲目跟风,以及科普遇到山洪时逃生方法的帖子。

但是在8月13日突发山洪灾害前,该平台上还大量充斥着“安利”游客们去往龙漕沟的文章。在这些文章的描述中,龙漕沟成为了各社交平台热议的“网红”打卡地。

“超级好耍”“徒步秘境耍水避暑”“露营神仙去处”……在社交网络中,还能看到之前不少博主在“小红书”等平台分享的游玩攻略。在这些文章中,鲜少提到该地区存在的自然风险,也少有人提到该地点属于地质灾害点位,易发生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只写到了此处有多么美丽和好玩。

实际上,网络流传的视频中,在龙漕沟的河滩、溪流等地,都能看到明显的提醒标志、横幅,劝阻游客。当地媒体也曾在其短视频账号上发布提醒“网红打卡点暗藏危机”:“最近,某短视频平台关于我市龙漕沟的游玩攻略火了。不少游客被吸引前来打卡观光。但殊不知,龙漕沟属于山洪易发区,极大地威胁了游客的生命安全。”

2、有游客称被推荐吸引 许多网友留言劝博主删帖

“我是半个月前去龙漕沟耍过,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记者联系到一位曾去过龙漕沟的游客,她说到自己看到区域内虽有警示牌,但仍有大量人在河道内露营、玩水,偶有一两个人去制止,但架不住玩耍的人太多。“因为那个地方水真的很浅很清澈,最多到膝盖的位置,就觉得不会有危险,真的很有迷惑性。”

另据该游客的同伴称,自己也是看到了网红博主推荐,才选择去龙漕沟游玩。“现在大家去哪耍,都会看一些推荐,网红传播的东西。传播得多,看到的人也就多。”

某平台仍旧能够搜索到龙漕沟旅游推荐(平台截图)

在8月13日灾害发生后,能够看到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劝删”这些推荐龙漕沟的帖子。但截至8月14日,在某些平台上,还能够搜索到龙漕沟旅游的推荐博文。零星的文章下也有网友的“劝删”的评论。

不仅是龙漕沟,在社交平台上还有许多网友晒出在其他河道中玩耍、跳水的画面,其实这些河道也存在安全风险。

@云冉书举报截图(图源博主)

微博中,一位名为“云冉书”的博主曾晒出图片,图片中能看到其曾于7月8日,在一短视频平台,举报“小石河野炊攻略”的相关视频,举报描述中写道:“成都从五月份进入汛期,小石河是汛期危险路段,有提示不能靠近河流……请审核下架!”但首次举报并没有成功,平台表示“暂时无法判定举报对象存在违规”。而在该博主晒出的第二张图片中,其在7月16日举报的视频,得到了“举报通过,正在处理”的结果。

3、律师:如遇举报或投诉,平台有及时确认和审核的义务

在话题#龙漕沟系野生网红打卡地# 登上热搜后,也有网友质疑,社交平台是否应该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以上的疑问,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四川明炬(龙泉驿)律师事务所王仁根律师。王仁根律师表示,目前尚处于救援阶段,对责任下定论或许还为时过早。但是,从网友曝光的情况以及媒体报道的消息来看,大概率不是一起责任事故。

当地提示(图源网络)

王仁根律师解释道,河岸设置了警示牌,告诫大家河道危险、珍惜生命、不要下河,同时也安装了防护网栅,甚至在危险逼近时(尚不确认是否事发后),也有工作人员拿着扩音器在高处,让河道内玩水的市民马上撤离。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相关部门是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责任是需要依据法律严格界定的。涉事河流并非经营场所,也非允许自由进出的公共场所,且河道管理者尽到了安全警示和防护的义务。所以,在没有其他责任或人为因素介入的情况下,要让相关部门承担责任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王仁根律师进一步解释道。

而面对网上那些铺天盖地的“推荐”“攻略”,王仁根律师号召大家在上网时,应该有自我判断的能力和生活常识。“即便有相关视频和文章推荐涉事玩水河流,要让网络平台承担侵权责任也很难。因为这些平台,多是带有社交性质的自媒体平台,视频和文章并非平台发布,而是网友自行发布,平台不可能对每个推介地做评估安全风险,然后主动删除。成年人对网上的事物,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和常识。”

“不过,如果有网友已经向平台提出了举报或投诉,平台就负有及时确认和审核的义务,如置若罔闻,任由这类文章或视频在平台存在,给网友造成误导并引发安全事件,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关于网友已有举报行为,但平台并未及时作为的情况,王律师这样解读道。

那邀请、提议玩水者有没有责任呢?王律师说,此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来说,其对下河玩水本身的危险性应有充分预见和认识,然而自己仍然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危险本可自己避免),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就很难让他人承担责任。若提议玩水者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真实情况,也没有在险情发生之时及时提醒或者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是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若邀请和提议未成年小孩玩水,那责任就更大了。

王仁根律师说,这和《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的“自甘风险”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自甘风险”一般适用于多人参与的具有对抗性的文体活动,比如打球受伤,受伤者不得请求其他球友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其他球友存在故意推撞等行为。

“以上法律责任的界定,符合公众的朴素认知。但不管怎么说,生命的逝去总是让人痛惜的,希望大家真正能从类似的惨痛事件中吸取教训,保持对生命和自然的敬畏,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王律师提醒道。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