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台八项硬核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便民利企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台八项硬核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临沂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日,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制定了《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八项措施》。

缩小消防审批范围。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同一时间容纳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包括位于建筑四层及以上、地下一层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当事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予受理。

优化行政许可受理流程。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对于《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齐全、工商营业执照可电子查询的,服务窗口予以先行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形式,申请人可在消防救援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时一次性将 所缺材料补正。

精简消防审批前置。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提交“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 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在实地检查时要重点 核查该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 完好有效,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规范服务窗口建设。凡地方政府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按要求设置消防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相关岗位业务,满足岗位服务要求。

推动接诉即办即复。加大“12345”接诉即办投诉举报平台办理效率,要求在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的基础上,群众涉及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等咨询求助类事 项压缩到24小时内反馈答复,对于投诉、举报消防安 全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等问题24小时或3日内反馈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完善消防监管模式。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和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制度,对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检查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实行审慎处罚。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法核,统一执法尺度;审慎使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

加强执法执纪问责。深化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公示执法监督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单位、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加大线索 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查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从严执纪问责。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张斌 通讯员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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