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日前在区社区矫正中心揭牌成立,将探索社区矫正“融入式”监督模式,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工作深度融合。

据悉,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将对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调查评估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及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变更刑事执行、解除矫正和终止矫正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受理申诉、控告和举报,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社区矫正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移送相关办案部门立案侦查;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下一步,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将在完成人员派驻的基础上,就信息平台建设、衔接机制的运行进行有益尝试,打造松江区社区矫正品牌特色,为监督共赢提供“松江经验”。
文字:陈菲茜 通讯员 张亚鑫
图片:区检察院供图
编辑:王红霞 秦天 沈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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