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安全 人人消防】方便一时,拘留十日!

杭锦旗大队走进社区开展“5分钟”消防宣传活动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增强辖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8月30日下午,杭锦旗大队走进社区开展“5分钟”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筑牢辖区消防安全“屏障”。

活动中,大队志愿者向社区居民发放了消防宣传资料,为他们讲解火灾常见原因、火场逃生、家庭防火注意事项、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方法等消防安全知识,并重点讲解家用大功率电器、天然液化气使用及电动车充电等操作注意事项及安全隐患。同时,嘱咐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注意消防安全,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切实减少火灾事故,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惊险!电瓶充电,

阳台烧毁‍

  2022年8月10日6时许,浙江杭州滨江区某出租房发生火灾,阳台被烧毁。幸运的是,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经调查,认定事主因违规将电动车的电瓶放置室内充电,导致充电过程中电瓶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起火,其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对违法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惕!

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

室内违规停放充电屡禁不绝!

电动车、电瓶入户充电

绝对不行!!!

相关案例

广东省深圳市

  2022年7月9日, 广东省深圳市某店铺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当事人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放在室内充电,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并引燃周边可燃物,直接经济损失7039元,无人员伤亡。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处以十日拘留处罚。    

上海市宝山区

  2021年6月2日,上海市宝山区淞南八村某出租房客厅内,一个正在充电的电瓶突然冒烟起火,所幸发现及时,火势没有扩大,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许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明明是可以避免的无妄之灾

却因贪方便和侥幸心理

酿成悲剧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请拒绝电动车进楼入户!

▌来源:北京消防

▌投稿邮箱:5275466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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