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服务司法高质量发展的法院绩效管理体系研究”开题论证会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课题主持人李永利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刘树德通过视频连线作开题指导。会议由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课题组成员孙海龙主持。

李永利院长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重庆高院单独承办此项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审管办及刘树德副主任等给予了精心指导,既是对重庆高院司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审判实践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推进“全渝数智法院”建设、干警业绩评价系统试点等重点工作的鼓舞和支持,与会专家也提出了很好的专业意见,有助于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法院绩效管理体系,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李永利院长强调,要高度重视此项课题,充分消化吸纳各位领导、专家的意见,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扎实推进课题调研,努力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调研成果。
要提高站位抓调研。构建服务司法高质量发展的法院绩效管理体系意义重大,需要高度重视此项课题调研。从改革部署上看,开展课题调研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绩效管理系列改革部署的具体行动。从发展要求上看,服务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迫切需要我们紧紧抓住“人”这个关键、扭住绩效管理这个抓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自身需求上看,重庆高院将干警业绩评价系统作为加强“全渝数智法院”建设、深化队伍“四化”建设的重中之重,试点中有必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
要定位精品抓调研。树立精品意识,把握好丰富的司法大数据资源优势,形成具有创新性、指导性、影响力和时代气息的高质量理论成果。紧扣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法院管理、服务执法办案目标,坚持边调研边总结,拿出有分量有价值的决策要报。研究草拟构建服务司法高质量发展的法院绩效管理体系相关制度,推动形成制度成果。将课题调研与干警业绩评价系统试点结合起来,强化科技赋能,形成实践成果。
要突出重点抓调研。认真对照开题报告的理论、现状、对策三个部分内容,把研究形成对策作为重中之重,用理论提供模型支撑,将现状作为实证论据,最后落脚于形成实用性、应用性对策。此项课题调研的重点在于,打造提供可视化、可量化、可比较、可打通、可转换、可追踪、可督查、可复制、可推广的对策模型,同时体现实践操作的便利性,让调研成果有效转化为工作成效。
要掌握方法抓调研。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吃透”:吃透上情,全面梳理掌握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政策要求、制度文件等,把准方向,做到心明眼亮、有的放矢。吃透市情,立足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的实际,统筹考虑重庆既有大体量法院又有小体量法院、既有市区法院又有边远地区法院的实际,将重庆法院代表性与全国法院普遍性结合起来。吃透外情,学习借鉴外省市区法院经验做法和专家理论研究成果,开展实证调研和比较研究,提高调研科学性。
要压实责任抓调研。课题组、各子课题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时限节点和任务要求,落实人员力量保障,精心做好座谈研讨、实地调研、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加强向最高人民法院的请示报告,强化沟通、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蹄疾步稳狠抓落实,共同确保课题调研取得实效。
刘树德副主任表示,充分感受到了重庆法院对此次课题研究的高度重视,课题组团队实力强大、结构合理,课题研究设计比较系统、科学、合理。他强调,要加强与清华大学课题组的交流,既加强合作,又有所分工;突出应用法学研究的特点,围绕司法高质量发展、法院绩效、管理体系三个关键词,坚持问题意识、目标导向,深入开展理论层面研究,充分发挥重庆法院信息化建设优势,突出实证研究、纵向比较研究。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将加强与课题组的沟通,共同保质保量完成课题调研任务。
孙海龙副院长对做好课题调研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课题组要结合李永利院长、刘树德副主任等领导要求,充分吸纳专家学者专业意见,细化完善开题报告及调研提纲。抓好过程管理、闭环管理,细化调研计划,科学设计调研路径,切实做好文本梳理、横向调研等工作。落实好结果管理,牢牢抓住对策研究这个落脚点,把握好共性个性特点,遵循工作规律,全面总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法院绩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成果的形成和转化,力求务实管用、可复制可推广。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审判流程管理处处长张曦、副处长李一季通过视频连线,就课题调研的开展作了针对性指导,提出明确工作要求。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喻少如、市委组织部考核处处长吕俊出席会议,结合研究领域和工作实际,围绕相关内容提出专业意见,作了课题指导。
重庆高院政治部综合处、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作情况汇报,课题组其他成员、系统研发组代表、干警代表参加开题论证并作讨论发言。
文字:李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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