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公安持续发力,连续破获多起“帮信”案!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石门公安

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紧盯电诈帮信犯罪

深入综合研判

精准打击各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8月20日至今

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打出了警威

震慑了违法犯罪

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8月9日,石门县公安局楚江派出所接到辖区李女士报警,称其在微信刷单群中被骗14万余元。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经分析研判,循线追踪,8月20日,该所副所长董国庆、永兴派出所副所长叶校鸣带队前往辽宁省营口市,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徐某博(男,25岁,辽宁省人)成功抓获。后经顺藤摸瓜,于8月24日,在四川省马尔康市抓获同一团伙成员李某。

8月18日,石门县公安局易家渡派出所接到县局反电诈中心线索推送,辖区陈某豪名下银行卡交易流水异常,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8月21日将陈某豪(男,19岁,石门县人)成功抓获。经查,2021年7月,刚参加完高考的陈某豪想通过打暑假工赚零花钱,遂在朋友介绍下,出售本人名下银行卡、手机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陈某豪名下银行卡交易流水共37万余元,其从中非法获利200元。

8月23日,石门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杰(男,23岁,石门县人)。

8月22日,太平派出所接到县局反电诈中心线索推送,辖区刘某杰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经查,今年8月4日凌晨,刘某杰在网上结识一网友,后将本人名下银行卡、支付密码、网上银行登录密码交给对方使用,期间协助对方完成人脸识别等操作。仅两小时,刘某杰名下银行卡交易流水逾80万元。

8月24日,石门县公安局宝峰路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1岁,石门县人)。

8月24日,宝峰路派出所接到县局反电诈中心线索推送,辖区居民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经查,今年7月28日,李某因网贷负债,想通过其他方式赚快钱还账,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一微信名为“见”的男子。随后,李某按对方要求,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借给对方,帮助转移资金共9万余元,其从中非法获利3699元。

2021年12月2日,石门县公安局子良派出所民警在梳理案件线索时,发现辖区王某存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于今年8月27日将王某(男,25岁,石门县人)成功抓获。经查,2021年4月,王某办理三张银行卡后,以每张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一名叫“淼大师”的男子,且多次介绍朋友出售银行卡供其上线使用,从中赚取回扣。王某通过买卖银行卡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2021年12月,石门县公安局子良派出所民警在梳理案件线索时,发现辖区陈某存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于今年8月28日到津市监狱将刚刚刑满人员陈某(男,25岁,石门县人)带回重新调查。经查,2021年4月,在明知好友王某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陈某仍将本人名下两张银行卡出售,并帮助对方进行转账、取现等,2021年4月9日至13日,陈某名下两张银行卡流水共120余万元,其从中非法获利2000元。

8月28日,由石门县公安局宝峰路派出所副所长胡寒冰、刑侦大队民警向文涛带队前往湖北,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王某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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