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在回应人大代表张海军提出的“关于创新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收费绿色通道”时,国家医保局提出,创新医疗器械暂不实施带量采购。
医保局对此给出的理由是,集中带量采购的重点是临床用量大、临床使用较成熟、采购金额较高、市场竞争较充分的部分高值耗材品种,而创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尚未成熟、使用量暂时难以预估,尚难以实施带量方式。
国家医保局此前已经通过回应代表委员建议的方式,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一系列回应,表明国家医保局对创新医疗器械的鼓励,预期将对创新医疗器械带来重大政策利好。
同时,医保局提出,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医药集采平台挂网采购规则,实现医疗器械动态挂网,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在以市场为主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同类医疗器械价格、临床疗效等因素形成合理价格,促进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撰稿|李傲
编辑|江芸 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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