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男子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被责令强制隔离戒毒

 “我没有把社区戒毒协议当回事,早知道是这样的后果,我就按要求定时报到了,哎,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8月30日,石门县蒙泉镇潘某因无视社区戒毒协议,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累计超过30日,长期未到社区报到并接受社区戒毒,被石门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经查,2018年,潘某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2019年转为社区戒毒,并与社区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然而,潘某在责令社区戒毒期间,擅自外出务工,未按规定到社区报到、进行尿检,经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告诫并下达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诫书,但潘某仍无视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要求,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石门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潘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决定。

目前,潘某已被送往常德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区戒毒人员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按时接受尿检,对逃避或者拒绝接受社区戒毒,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的县(市、区)3次以上或累计超过30日的,均属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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