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强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保障进一步做好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异地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线上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政策落地落实工作。
据悉,今年5月27日,中心就已开通疆内异地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业务开通后,有效减轻了巴州缴存职工疆内异贷还款负担,切实提升了缴存职工的幸福感,受到广大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
近日,职工李先生了解到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区内“按月对冲”业务,于是向中心库尔勒管理部柜台进行详细咨询。“自己曾在阿克苏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商品房,现在已调入巴州工作,能否按月用自己巴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李先生问。库尔勒管理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给与了肯定的回答。随后,工作人员通过“四通专区”查询到李先生的贷款情况及还款明细,为其成功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今后中心将于每月扣划公积金账户资金至李先生的银行卡,用于偿还在阿克苏市的购房贷款。
“疆内异地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实在是太方便了,不仅能减轻我的还款负担,还能节约我的时间成本,为此项便民业务点赞!”缴存职工李先生办结该业务后,对中心的惠民政策赞不绝口。
“截至目前,中心已办理10余笔疆内异地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下一步,将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满足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发挥好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民生作用”。中心党委委员、信贷科科长樊兴霞说。(樊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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