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6年后小两口决定撤销婚姻登记

天山网讯(记者 王娜 通讯员 加娜尔报道)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有对小两口,今年是二人登记结婚的第6个年头,夫妻感情向来深厚的他们,近日却因为撤销婚姻登记喜极而泣。

  事情还要从6年前说起。当时小伙别某和女孩拉某有了爱情的结晶,两人征得双方家长同意后决定结婚。但当时拉某未达法定婚龄,两人于是找了个“办证”公司,给拉某制作了比实际年龄大的假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木垒县民政局完成婚姻登记。

  6年来,这件事情成为别某和拉某二人的心病,总觉得通过办假证获得结婚证的行为不光彩,思索再三于今年8月向木垒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然而经了解,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是一年,两人登记结婚已满6年,显然超过时效,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也面临已过诉讼时效的困境。

8月21日,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就拉某能否撤销婚姻登记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讯员 李勇摄

  接到案件线索后,木垒县人民法院调取拉某的原始户籍登记材料,查清案件事实,根据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木垒县人民法院《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邀请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参与案件的争议化解工作。

  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围绕涉案婚姻是否存在冒名登记开展调查核实,为进一步理清案件事实、统一认识,于8月21日,邀请木垒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等参与公开听证。

  听证会重点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民政局是否应当撤销拉某的婚姻登记展开,拉某和行政机关及列席法官发表意见,听证员对涉案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并分别发表评议意见。

  在对行政相对人拉某、别某的违法行为批评教育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民政部门主动撤销虚假资料办理结婚证行为符合行政法规定,木垒县民政局应当撤销拉某、别某的婚姻登记。木垒县民政局采纳检察机关及听证员意见,为拉某、别某办理了撤销婚姻登记手续。

  9月13日,记者从木垒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与木垒县民政局会签《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协作意见》,推动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治理一系列问题”的检察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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