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走出的大唐名相

在石家庄晋州,曾经诞生过一位大唐名相,他辅佐唐太宗成就了贞观之治,他犯颜直谏的清名流传千年,为后世所景仰,他就是魏徵。

初露锋芒

魏徵(公元580年-643年),字玄成。在后晋成书的《旧唐书》和北宋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新唐书》中,魏徵都是以单人而列传,有别于其他唐代文臣武将多人列为一传的状况,可见其在唐朝历史上的重要性。

关于他的出身,《旧唐书·魏徵列传》记为“钜鹿曲城人也”。《新唐书·魏徵列传》写的是“魏州曲城人”。《石家庄通史》通过两唐书所记其世家谱系,认定其确为钜鹿下曲阳人,即今石家庄市晋州市。魏徵是初唐政治家、思想家、历史学家。他的家族曲阳魏氏是书香世家、名门望族,其曾祖魏钊、祖父魏彦、父魏长贤,都是当时的大儒。其父魏长贤曾任北齐著作郎,撰修国史,后触怒权贵,被贬为屯留县令,辞官回家,迫于生计,设馆授徒。

魏徵小的时候跟着父亲学习,精通各家学派学术,且有经世济民的远大抱负。《旧唐书·魏徵列传》赞扬他“少孤贫,落拓有大志,不事生业,出家为道士。好读书,多所通涉”。

魏徵跟随的第一位“领导”是武阳郡丞元宝藏。在隋末农民起义爆发后,元宝藏举兵反隋,响应李密,召魏徵为典书记。后来李密喜爱魏徵的文采,召见了他,但是也没有重用他。《旧唐书·魏徵列传》写道:“大业末,武阳郡丞元宝藏举兵以应李密,召徵使典书记。密每见宝藏之疏,未尝不称善,既闻徵所为,遽使召之。徵进十策以干密,虽奇之而不能用。”这一时期,魏徵虽初露锋芒但不得重用。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九月,李密在击败宇文化及后元气大伤,王世充乘机进攻李密。李密众将主张应战,魏徵好心劝阻,却被认为“此老生之常谈耳”。结果李密军溃败,入关降唐。  

魏徵随李密降唐后,开始为建立新王朝效力。李密降唐后,其部将李勣占据着李密原来管辖的领土——东到大海,南到长江,西到汝州,北到魏郡。魏徵毛遂自荐,请求安抚山东。他写信给李勣,劝其投降。李勣于是派遣使者到长安投降,并且“大发粟馈淮安王之军”,给前线支援了很多粮食。武德二年九月,窦建德攻陷黎阳,俘获魏徵,任命其为起居舍人。武德四年,秦王李世民擒获窦建德,魏徵再次归唐。

此时,李渊的太子李建成听闻魏徵的名声,任命他为太子洗马,主管东宫的经籍图书。

这一时期为争夺皇位,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的矛盾日益尖锐。《旧唐书·魏徵列传》载:“徵见太宗勋业日隆,每劝建成早为之所。及败,太宗使召之,谓曰:‘汝离间我兄弟,何也?’徵曰:‘皇太子若从徵言,必无今日之祸。’”魏徵很早就看出来李世民功勋卓著,对李建成形成威胁,他数次建议李建成早做打算,但终因李建成优柔寡断,没能成功。李建成失败后,李世民召见魏徵,问他为什么要离间李家兄弟情义,魏徵说太子要是早听我的话,也不至于有今日之祸。

不过李世民欣赏魏徵的才华,并未怪罪于他。《新唐书·魏徵列传》载:“王器其直,无恨意。”《旧唐书·魏徵列传》载:“太宗素器之,引为詹事主簿。及践祚,擢拜谏议大夫,封钜鹿县男。”

当时河北一带原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的旧属因玄武门事件搞得人人自危。李世民委派魏徵安抚河北,并且给他很大权力,让他可以见机行事。在路上,魏徵遇到李建成的旧属千牛李志安和李元吉的护军李思行被押往京城,魏徵对副使李桐客说:“我们动身时刚得到皇上的诏命,前东宫、齐王府的旧人都一律赦免不问。现在又把李思行等押送京师,这样做其他的人谁还再相信皇上的诏令而不疑虑呢?朝廷派我们安抚河北,人们一定不会相信,这岂不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于是,魏徵将二人释放,仍旧任命官职,这样河北一带官员才相信李世民是真的会赦免他们,河北得以很快平定。

魏徵上疏向唐太宗李世民说明此事,太宗对魏徵的做法十分赞同,从而对他更加信任,不时单独召见他,甚至在寝宫商议政事。《旧唐书·魏徵列传》载:“徵雅有经国之才,性又抗直,无所屈挠。太宗与之言,未尝不欣然纳受。徵亦喜逢知己之主,思竭其用,知无不言。”君臣二人十分投契,不久魏徵就被提升为尚书右丞,兼任谏议大夫,参与尚书省的政务,并监察朝政得失。唐太宗曾经感慨:“卿所陈谏,前后二百余事,非卿至诚奉国,何能若是?”可见其辛劳和忠诚。

犯颜直谏

魏徵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位著名的敢于犯颜直谏的诤臣,即使在李世民大怒之际,他也敢面折廷争,所以,唐太宗对他也存敬畏之心。一次,太宗想去秦岭打猎,行装已备好,但迟迟未行。后来,魏徵问及此事,太宗说:“当初确有这想法,但怕你又要进谏,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还有一次太宗得到一只上好的鹞鹰,放在自己肩上,很得意。但看见魏徵走来,赶紧藏在怀中。魏徵故意奏事很久,致使鹞鹰闷死在太宗怀中。

一次,有人告发魏徵包庇亲戚,唐太宗就派温彦博查办,发现纯属诬告。但是温彦博说:“徵为人臣,须存形迹,不能远避嫌疑,遂招此谤。虽情在无私,亦有可责。”太宗便让温彦博去警告魏徵要引以为戒,懂得避嫌。魏徵当即面奏唐太宗:“如果不讲秉公办事,只讲远避嫌疑,那么国家兴亡,或未可知。”并请求太宗:“愿陛下使臣为良臣,勿使臣为忠臣。”太宗询问忠臣和良臣有何区别,魏徵答道:“良臣使身获美名,君受显号,子孙传世,福禄无疆。忠臣身受诛夷,君陷大恶,家国并丧,空有其名。以此而言,相去远矣。”魏徵认为,良臣是真正辅佐君主成就伟业的,其美名是因政绩而获得,他不愿做使君主陷于暴君的名声而只为博取自身虚名的忠臣,这样的忠臣于国家并无益处。太宗深表赞同,为表彰魏徵的忠耿公直,太宗赐绢500匹。

《旧唐书》载,有一次,太宗的宫人和右仆射李靖、侍中王珪相继来到某县的官舍,官舍负责人将太宗宫人转移到别处,而将官舍让给李靖等人住。太宗听说,怒道:“威福之柄,岂由靖等?何为礼靖而轻我宫人!”怎么能礼遇李靖而轻慢我的宫人呢?徵谏曰:“靖等,陛下心膂大臣;宫人,皇后扫除之隶。论其委付,事理不同。又靖等出外,官吏访朝廷法式,归来,陛下问人间疾苦。靖等自当与官吏相见,官吏亦不可不谒也。至于宫人,供食之外,不合参承。若以此罪责县吏,恐不益德音,徒骇天下耳目。”太宗接受了魏徵的建议,不再追究此事。    

魏徵的正直令长孙皇后也十分赞赏。《旧唐书·长孙皇后列传》载,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八月,唐太宗和长孙皇后所生的长乐公主要出嫁,太宗想要将她的嫁妆增加到两倍于永嘉长公主。魏徵上疏曰:“情虽有差,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主,理恐不可,愿陛下思之。”长公主是先帝之女,长乐公主的姑姑,理应比公主更尊贵,公主之礼不应超过长公主。长孙皇后十分钦佩魏徵的刚直敢谏,颇有感触地对太宗说:“尝闻陛下重魏徵,殊未知其故。今闻其谏,实乃能以义制主之情,可谓正直社稷之臣矣。”《旧唐书·魏徵列传》载,因为此事,长孙皇后特意“遣使赍钱四十万、绢四百匹,诣徵宅以赐之。寻进爵郡公”。不仅赐他钱帛,还加封了官职,就是为了让他保持这种犯颜直谏的风格。  

魏徵身材矮小,相貌平常,太宗魁梧伟岸,两个人争论起政事来,魏徵总能激昂慷慨,从不看皇帝脸色,常常使太宗盛怒,殿上其他臣子常为他捏一把汗。贞观中期以后,大臣都尽力歌颂太平盛世。魏徵看到唐太宗逐渐怠惰,懒于政事,便写了《十渐不克终疏》呈给太宗,列举了唐太宗执政初到当前为政态度的十个变化,希望他继续保持贞观初年的作风。

太宗对魏徵评价极高,认为“天下大宁。绝域君长,皆来朝贡,九夷重译,相望于道。此皆魏徵之力也”。  

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七月,魏徵染病,卧床不起,太宗下诏慰劳。按照当时的礼制,人死后要停灵于家内寝堂上。然而魏徵一生清俭,虽身居高位,却居所简陋,家内竟无正寝。当时,太宗正要在宫内营造一座小殿,听说魏家没有寝堂,就下令用自己营造小殿的木料给魏徵建了寝堂。建成后,又根据魏徵的喜好,赐他素屏风、素被褥等物品。  

《旧唐书》载,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正月,魏徵病卒,时年六十四,太宗“亲临恸哭,废朝五日,赠司空、相州都督,谥曰文贞。”并陪葬昭陵。太宗对大臣们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镜矣!”唐太宗把魏徵看作一面镜子,这既是对他们君臣关系的生动概括,也是对魏徵的公正评价。  

博学多才

魏徵不仅是政绩卓著的一代诤臣,而且博学多才,对治国理政和法律建设以及史学作出了巨大贡献。

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太宗委任魏徵、房玄龄担任总监修,组织官修梁、陈、齐、周、隋五朝正史。《旧唐书·魏徵传》载:“徵以丧乱之后,典章纷杂,奏引学者校定四部书。数年之间,秘府图籍,粲然毕备。”

魏徵纂修的《隋书》85卷,包括帝纪、列传、志等体例,是唐代纂修几部史书中最好的一部。尤其是《隋书》的《十志》30卷,史料丰富翔实,富有创新。譬如《隋书·经籍志》,被后世史学界公认为是继《汉书·艺文志》之后,又一部古代重要的文献总录,将从汉代到隋代600年间的学术源流、著作书籍存佚情况做了全面的综述,而且开创了使用经、史、子、集4部划分古代文献类别的体系,一直被后世学者沿用,堪称古代目录学的经典。其他如《食货志》《刑法志》《百官志》《律历志》《地理志》等,不仅保存了隋代一系列珍贵的史料,而且在记述体系上,有许多创新之处,为后人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地理、文化、科学技术,提供了丰富的资料。《隋书》堪称一代良史,集中体现了魏徵的史学思想和以史为鉴的治国方略。他还撰写了《隋书》序论以及《梁书》《陈书》《齐书》总论,主编了《群书治要》。

正因为魏徵对历代王朝兴衰有着深入研究,因此,反复劝诫唐太宗以史为鉴,兼听纳谏,法贵宽平,公心执法。他的言论多见于《贞观政要》以及他主编的《群书治要》之中。

魏徵作为唐初通贯儒术的思想家,其法律和治国理论继承了儒家明德慎刑的原则,既把德、礼、诚、信视为国之大纲,也强调惟刑之恤。尤其他通过对秦、隋灭亡教训的总结,提出居安思危、积其德义、宽其刑罚等思想。他主张法律辅助于道德教化,在他看来,仁义道德是治国之本,法律是辅助手段。人人皆明理有德,礼仪教化相敬如宾,刑罚就没用了。

在这种思想基础上,魏徵提出法“贵其宽平”的主张。治国不能无法,但法不能过于繁多,立法要处理好国家与民众的关系。反对帝王以个人意志专法。他说:“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乃以防奸恶,而救祸患,检淫邪而内正道。”立法的目的不在于惩治民众小的过错,而在于防奸救乱,惩治奸恶。其立法宽平的思想,是对儒家德礼、仁政学说的继承。

魏徵特别强调执法公正,必须标准统一,一视同仁。魏徵关于公之于法的思想,是唐代重要的法学理论。他始终反对私之于法和任心弃法。他指出:“圣人之于法也,公矣。公之于法,无不可也,过轻亦可;私之于法无可也,过轻则纵奸,过重则伤善。”

他强调秉公执法,不能任私心而弃公法。他还针对执法断案提出一系列伦理和原则,《旧唐书·宋璟列传》中记载了魏徵一段话:“凡理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不严讯,不旁求,不贵多端。”就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严刑逼供,不法外别求。他的这些法学理论和法治思想,既是唐初法学领域的重要成就,也在唐初贞观之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旧唐书》赞其曰:“智者不谏,谏或不智。智者尽言,国家之利。郑公达节,才周经济。太宗用之,子孙长世。”

魏徵辅佐唐太宗十七年,以犯颜直谏而闻名。其上不负时主,下不阿权贵,中不侈亲戚,外不为朋党,不以逢时改节,不以图位卖忠的精神,千百年来,被传为佳话。同时,魏徵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载舟覆舟,所宜深慎的治国理念;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哲人睿思,创业难,守成尤难的至理名言,都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深刻的启示。

(参考文献:《旧唐书》《新唐书》《石家庄通史》)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记者:石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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