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虚假身份结婚,女方身份注销后另嫁他人,男方该怎么办理离婚?近日,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弄虚作假导致婚姻登记错误且撤销难的行政争议案件。
1999年,汪某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遂虚构了一个陈某的姓名信息,用自己的照片,进行虚假户口申报,再以虚构的陈某身份与男子夏某登记结婚。
后来,公安部门通过网络大数据比对时,发现汪某与“陈某”系同一人,汪某遂申请注销了“陈某”户口信息。再后来,汪某另嫁他人,夏某却至今无法办理离婚登记。今年5月,夏某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未果。夏某遂提起行政诉讼,但被裁定驳回。求助无门的夏某最后找到了黄州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接到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始着手调查,由于时隔多年,当时的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机制不健全、查询难度较大,为化解这起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纠纷问题,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当事人所在地派出所、村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调取相关材料和档案,摸清事情原委,最终确认汪某使用虚构的“陈某”身份信息资料进行婚姻登记,婚姻登记与事实不符,从而导致夏某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经调查核实后,黄州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建议撤销夏某与汪某的婚姻登记。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并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困扰夏某许久的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湖北日报通讯员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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