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满足我市老年人群体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多方参与、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记者从6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完善,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我市印发了《营口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目标,完善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护理人才给予相应资金补贴。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我市新(改)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0处、农村互助幸福院50处,建设省级示范型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处,全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镇(街)级区域养老中心设施覆盖率达52%;完成10所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搭建集服务热线电话、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于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目前已初步实现老年人及家属享受“点菜式”智能助老服务。今年,我市计划建设运营8处示范型社区食堂。“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对288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我市累计拨付各类政策补贴4000余万元,争取省级医养结合试点资金200万元,提高服务保障功能;建立市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和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开展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和失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免费培训,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人才3000余名。
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我市落实高龄老人各项津补贴制度,年均发放高龄津补贴4770余万元;每年列支100余万元为城市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我市现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6326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人员全部入住供养机构,目前已集中供养887人,实现应住尽住。
据统计,目前我市有养老机构163家,其中公办机构23家,民办机构140家;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76处,养老服务总床位2万余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