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国际陆港。怀化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卓 摄)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12月12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公布《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系全国首部陆港条例。
怀化市作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湖南省唯一纳入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的重要节点城市,近年来持续受到外界关注。省委、省政府明确将怀化国际陆港作为全省唯一国际陆港重点支持建设,打造湖南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重要门户和湖南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条例》将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有机融合,助力怀化国际陆港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这次立法没有直接的上位法,也没有地方立法可参考,属于典型的先行性立法。”《条例》立法工作专班介绍,在深入学习西安、赣州等地国际陆港建设的制度特色,并通过前期扎实的调研、论证后,结合怀化国际陆港实际情况,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打破由政府部门起草法规文本草案这一“惯例”,首次组织工作专班主导起草法规文本草案。
立法工作得到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中国陆港之父”席平教授的有力指导。《条例》突出“小快灵”,法规草案从一审的7章51条精简至三审的不设章共24条,着力解决规划引领、功能完善、发展环境、内生动力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整个立法过程历经316天、3000多人参与、收集各方意见建议1300余条、采纳吸收351条,是怀化立法史上难度最大、各方意见最多、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一部法规,把怀化地方立法事业推向了新高度。
《条例》注重制度创新,规定以省政府批复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管委会更名的时间9月6日为“怀化国际陆港日”,便于集中宣传、招商推介;规定实施极简审批和容缺审批改革,最大程度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事;规定在人才保障方面建立身份档案封存制度,推动各类要素和资源在怀化国际陆港集聚,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全媒体记者 李江 张鸿鹏 龚彦 通讯员 吴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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