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3“虎”宣判,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

一日3“虎”宣判。

9月21日,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3人受贿案一审宣判的消息传来。

其中,邓恢林获刑15年、龚道安被判无期、刘新云获刑14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人都曾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且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中公布,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的政治团伙有: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司法部原副部长傅政华。

先说龚道安,《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首次披露了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案,龚道安名列其中。2010年,在全国地市公安局长培训班上,时任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局长的龚道安进入了孙力军的视野。他感到龚道安业务能力出众,于是主动拉拢示好,通过积极推荐运作,使得龚道安被提任为公安部技侦局副局长,之后又陆续提任技侦局局长、上海市公安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

龚道安表示,“孙力军直接跟我说,愿不愿意到公安部来、到技侦局来?我也感觉得到,孙力军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孙力军在业务上需要利用龚道安,他从受贿所得中拿出大笔资金,为龚道安解决孩子住房、安排亲属工作等各方面问题,还给龚道安下属团队发“奖金”,促使龚道安不遗余力地为他效命。龚道安由此对孙力军感恩戴德,言听计从,认为绑定了孙力军就是绑定了美好未来。

龚道安不仅自己为孙力军效命,还帮孙力军经营充实“小圈子”,向孙力军推荐时任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孙力军帮助邓恢林先后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重庆市副市长。

最新通报揭示了邓恢林的贪腐之路,他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一直在敛财,职务上从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开始,一直到在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上落马,前后共21年之久。邓恢林也是第一个被宣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刘新云是第三个被宣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新云利用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3万余元。

刘新云案宣判现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视新闻、公开资料等

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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