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安全! 武鸣区139家企业签下承诺书

今年以来,南宁市武鸣区严格实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企业扎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非煤矿山领域生产安全。目前,武鸣区有139家非煤矿山企业签订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据了解,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范围为武鸣区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承诺对象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内容包括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实施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员工教育培训,保障投入,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今年以来,武鸣区应急管理局把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作为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创建的重要工作逐条逐项开展专项治理。联合市公安局武鸣分局、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严格对标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断压实监管主体责任,动态掌握武鸣区非煤企业承诺落实情况。对发现和举报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履行承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承诺事项,强化各岗位和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扎实开展“零事故”创建活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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