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仲裁委员会:庭前裁决结案 高效化解纠纷

鲁网9月26日讯 9月22日,日照仲裁委员会通过组庭前裁决的方式,在立案阶段经过一次庭审即顺利审结两起涉案标的额达24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并于当日出具裁决文书结案,高效快捷的化解了纠纷。

  日照仲裁委员会受理该两起案件后,经立案管理科初步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两起案件的被申请人均为同一家企业,且在立案前双方已进行过多轮沟通,对于工程总价款均已经审计部门审计确定,但被申请人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付清工程款。但作为申请人的日照两家建设企业却表示不想把事情复杂化,毕竟双方之间属长期合作关系,后续还需为对方提供相关服务和其他的合作项目,故立案管理科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可以对该案件进行速调。经过工作人员电话与两起案件当事人反复沟通,在摸清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最终预期结果的基础上,及时组织他们到本委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到场的当事人对还款时间计划基本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但由于对利息及其他问题上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工作人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遂决定由双方达成简化程序协议书,组成独任仲裁庭当即进入庭审程序,双方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对案件的处理意向。闭庭后仲裁庭及时梳理完案件情况、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双方各自的庭审意见,于当日便出具裁决文书顺利结案。

  日照仲裁委员会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的案件灵活调整处理方案,对于符合简化程序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被申请人放弃答辩期且开庭时间不受本委仲裁规则期限的限制,最大限度的缩短办案时限,以最快的速度结案,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在立案阶段即能得到解决,既高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体现了日照仲裁“红心寓仲、裁正致和”的服务理念,又切实做到保障企业的良性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讯员 张文红 宋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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