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分局强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全面打赢“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黑龙江省厅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多措并举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强化执法监督、压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培训,促进全局民警执法能力提升,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林区、法治林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

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通过案件评查、严格执法、检察机关介入等方式,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首先推行常态化案件评查,定期通报机制。立足服务执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民警在办案中易出现的执法问题,以及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清河分局法制部门组织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工作,对瑕疵案件和典型案例进行讲评,定期进行部门通报。

今年以来,累计发现各类执法问题85个,通报执法办案部门9个。在讲评案件的同时给予指导和纠正,从根本上杜绝了同类执法过错问题再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按照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等规定,清河分局研究制定了《清河分局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从严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依法公正维护执法办案人员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三是推行公检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对新型犯罪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确保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双升。目前,已召开公检联席会议3次,监督指导办理案件3起。

压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质量。

通过成立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首接负责、错案追究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推动责任履行,从根本上提升执法质量,从源头上防止错案发生。

首先是建立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到人,确保了执法工作长期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推行首接负责工作机制。按照谁接报谁主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分局与各办案部门逐级签订执法主体责任书,推行案件终身制、首接负责制,提高办案效率。严格落实“三个当场”规定,杜绝受案推诿扯皮、超期受案、应受未受、应立未立等问题出现。

三是推行错案追究工作机制。制定《清河分局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错案和执法过错的界定、认定责任划分、责任承担形式、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确定了因主观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民警及审核、审批人员责任。

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素质。

通过执法培训、实战教学、实战演练等方式,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全警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以执法培训为引领,构建全警大练兵机制。开展“每周一课”培训教学 、“每季度一考”全警素质抽查,组织法制部门和基层业务骨干轮流授课,结合民警之间互学、互帮、互教的形式,对全警进行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警务技能和岗位练兵培训。今年以来,已开展培训32期,组织素质考试2次,受教率达百分之百。

二是推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与基层所队衔接机制。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为载体,采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战教学”工作模式,围绕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案卷六要素,在“一站式”办案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确保信息网上录入率、准确率、依法处置率均达百分之百。

三是推行实战演练,应急处突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接处警行为,提高“135”分钟快速反应能力,保障关键节点、敏感时期的应急处突工作,清河分局不定期开展模拟警情处置培训,特别是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清河分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应对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严重暴力犯罪警情处置训练,督察与法制部门对民警现场执法处置情况进行考评,通过对各执法环节的模拟演练,进一步规范民辅警应对突发案事件的处置能力。目前,已组织模拟警情处置培训15次,并取得良好效果。

潘国春  记者  刘春涛

编辑  关英

审核  张敏

监制  王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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