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民宿新规出台: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

为了规范民宿经营管理,促进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要求,我市制定出台《惠州市民宿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民宿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不超过14间(套)。

《实施细则》明确了关于民宿的定义,根据《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政策解读,民宿既包含城镇民宿,也包含乡村民宿;既可以依托自有产权的房屋开办,也可以依托通过租赁等合法途径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开办,或通过租赁当地政府具有托管权的房屋取得使用权开办。

在民宿规模界定上,《实施细则》采用的民宿客房规模按照《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不超过14间(套)。对利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客家围屋等)等特色建筑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民宿,参考省内其他城市做法,在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单幢建筑的经营客房数量可适当放宽至不超过20间(套)。

《实施细则》共二十六条,规定民宿在建筑、消防、治安等方面须满足的基本要求;明确民宿经营者在民宿经营服务与内部管理过程中需遵循的基本规范。《实施细则》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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