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一男子冒充“美女”网恋诈骗被判刑

 

9月28日,盘州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冒充“美女”网恋诈骗罪案。被告人江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江某某退赔被害人刘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二万四千一百九十九元;对被告人江某某的作案工具华为荣耀牌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的一天,被害人刘某某在一个名叫“茄子交友”的相亲平台上认识了冒充“美女”的被告人江某某并建立恋爱关系。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江某某虚构“做服装生意资金不够”、“交服装押金”、“没有车费”等理由,多次骗取被害人刘某某人民币24199元。

另查明:2019年7月3日,江某某因犯诈骗罪被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21年8月4日,江某某因犯诈骗罪被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21年10月19日刑满释放。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相亲平台,以网络恋爱为幌子,虚构做服装生意资金不够、交服装押金、没有车费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江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被告人江某某违法所得未退缴,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骗意识,网上交友要谨慎,“网恋”奔现需小心,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未曾深入了解就以各种借口频繁提及金钱或变相索取财物的人,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朱刚 图/蒋泽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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