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生活息息相关!身份证申领、车检、新交通标志…10月新规来了!

10月即将来临
一批新规也即将实施
这些新规跟生活息息相关
一起了解↓↓↓

 1.新版道路交通标志国家标准10月起实施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10月1日实施。

新版标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

强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



 2. 10月起,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

《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10月1日起实施。

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只需要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一次检验合格标志。

超过10年的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每年上线检验1次。



 3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4 .10月起,正式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

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关于正式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称:

10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及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特殊化妆品,发放电子注册证。此前已发放的纸质注册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0月1日起,获准注册证变更的特殊化妆品,注册人(境内责任人)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规定,向国家药监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服务部门交还其持有的纸质注册证。

 5 .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了动物诊疗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采样、剖检、配药、给药、针灸、手术、填写诊断书和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动物诊疗活动范围。

针对三种类型的动物诊疗机构,即动物诊所、动物医院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分类设置了许可条件。

 6 .多地启动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

公安部日前制定并印发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

今年10月1日起,除前期先行试点的京津冀、长三角、闽赣、粤湘、川渝黔等区域外,全国其他省市逐步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7 .“霸屏广告”乱象有望根治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将于9月30日起施行。

《规定》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8 .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可反向开具发票!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

9.这两个电子证照分别在这些地方试运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天津、山西、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西藏等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试运行,在河北、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湖南、广东、重庆等8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

10.10月1日起,长沙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治疗和检查费下降 CT核磁共振伽马刀都将降价

10月1日起,在长沙200多家公立医院看病,将有新变化,CT(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MRI(核磁共振成像)等大型设备检查降价了,医生门诊诊查费等项目小幅调高了。此次调价涉及长沙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长沙市属三级、二级、一级及基层医院,其中1106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调整。

据长沙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群众普遍反映就诊时检查多、化验多,本次价格调整,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等价格,其中一类收费医院磁共振平扫等大型设备检查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14.80%;伽马刀治疗等大型设备治疗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16.93%;肾功能常规检查等检验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16.67%;如X线计算机体层(CT)成像调价前一类、二类、三类、基层的收费价格均为400元,调价后分别降至为355元、302元、272元、218元,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

此次改革有降有升,进行了结构调整,适度提高了部分诊疗、护理、手术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长沙市三级医院和部省属医院基本实现同城同级同价。为了不增加老百姓负担,长沙市小幅调高了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如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从24元调整到26元,遵循医改发展方向。

调价后,药品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占比分别下降0.09%、0.52%、0.72%,医疗技术劳务收入占比提高1.37%,以达到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医药费用整体负担不增加、医疗机构良性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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