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迎来“一卡通”时代 涉及交通医疗住房等多领域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蒋欣如

记者29日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获悉,9月下旬,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同步施行,为建立长三角区域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三省一市在医疗、公安、住房公积金等高频服务领域积极推进“一卡通”,实现长三角区域41个城市全覆盖。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已通过线上和线下567个窗口,打造138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和服务场景应用,居民异地就医门诊结算940万人次。随着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影响越来越大,亟需三省一市通过立法形式,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调联动。

无论是乘坐公共交通、公共图书馆借阅,还是医保结算、人才业务办理,均可“一卡通用”。《规定》明确,长三角一卡通,是指在长三角区域内,以社会保障卡作为载体,率先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以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一卡多用、跨省通用。持卡人可以在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享受相应便利服务。

“同城待遇”的范围还会不断扩大。三省一市将共同编制和动态调整一卡通应用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共同推进长三角一卡通与长三角“一网通办”融合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跨省业务数据共享交换和数据标准统一互认,统一长三角一卡通应用场景,实现应用互通。

《规定》鼓励长三角区域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开展长三角一卡通管理服务探索创新,并鼓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展先行先试,拓展应用场景,率先实现同城服务和同城待遇。

涉及三省一市2.35亿人口,数据安全怎么保障?《规定》强调,在方便居民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同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服务管理中获取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数据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不得违法使用或者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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