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烟台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烟台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烟台财会培训中心联合召开了共同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介绍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及开展情况、解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预付款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试行流程,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力,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成杰,全市各财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的,用于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专项基金。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遇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这三种情形,事故受害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救助基金的救助。

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力表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预付款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的工作流程是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和全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大力支持配合的基础上提出的创新举措,极大的缩短了救助基金的回款时间,真正意义上提高了救助基金的运作效率,让有限的资金救助更多的交通事故受害家庭,真正发挥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扶危救急”的社会作用。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建立机动车保险赔款预付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机制的重要意义,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提高重视,加强组织,积极参与。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将继续发挥好平台、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推进工作。”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成杰表示。
据了解,自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以来,我市共救助交通事故受伤人员2900余人,垫付资金1.38亿元,化解社会矛盾200余起,为2900余个受害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YMG全媒体记者 王修齐 实习生 丁彦汐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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