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促提升 执法为民践初心

为帮助行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适用《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示范、警示作用,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济宁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集中发布了20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涵盖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不罚轻罚”、落实“一事不再罚”、委托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等执法示范点,对部门执法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作用。

“以案释法”  让执法精细化

行政处罚裁量是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中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的细化量化,如何适用是执法实务中的重中之重。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避免裁量权滥用。通过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典型案例,可以引导行政执法机关科学制定裁量基准并精准适用,有效避免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防止执法扰民和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最大程度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以案释法”  让执法有温度

《行政处罚法》首次提出“首违不罚”,明确包括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无过错不罚等三类柔性执法要求,这不仅彰显了执法温度,还能有效预防违法,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将宣传教育,服务指引,告诫监管等手段应用到行政执法工作中,让执法走到群众心中,达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柔性执法”迸发出“刚性力量”。近年来,我市动态发布“不罚轻罚”清单376项,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31项,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办理不罚轻罚案件14730件,减免罚款金额2265.17万元,受益企业15364家,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检测指标显示,我市不罚轻罚案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以案释法”  让执法放得下

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是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市156个镇街全部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较好地解决了“看得见、管不着、调不动”的难题,有利促进了镇域治理水平提升。厘清执法部门和镇街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指导县级执法部门通过与镇街签订《行政处罚委托书》的方式,下沉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领域委托事项685项,明确委托依据、委托权限、执法区域等,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行政处罚委托制度的生命力。委托执法典型案例的发布为行政执法部门下放行政执法权和赋权镇街执法提供了生动范本。

“以案释法”  让执法聚合力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2022年10月,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济宁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明确刑事责任优先、双向移送的原则,建立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咨询会商、案件移送等机制。行刑衔接案例正是落实两法衔接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联动的典范,既确保了案件程序规范合法,又实现合力提升工作效能,防止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共有461家执法部门接入济宁市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线上运行行政处罚案件7897件,其中,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5件,接受公安机关移送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7件。

案例是活的法律,市司法局将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挖掘、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价值,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风清气正;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更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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