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宁夏法治报收集编辑:宁夏法治报
“感谢检察院及时监督纠正了我刑期计算错误的问题,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就在身边!”近日,在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刑满释放不久的李某将一面写有“人民检察为人民 驻所监督显正义”的锦旗送给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子文及检察官助理于晓飞。
9月下旬的一天,陈子文和于晓飞按照日常工作安排,进入监区处理银川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预约会见检察官请求。在处理李某的预约会见中,李某咨询刑期计算的有关问题,听取李某的表述后,检察官认为李某一案刑期计算可能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果属实,其释放时间可能会提前一天。
带着疑问,上前城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对该案进行调查,调取李某的刑事案件卷宗及入所体检、收押记录等证据材料,与李某再次谈话了解案件细节,向一审、二审法院承办法官充分了解该案相关情况。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驻所检察人员认定一审法院对李某的刑期计算的确有误,应当予以纠正。得出结论后,还有一个问题摆在检察人员面前:李某刑满释放之日迫在眉睫,书面纠正很有可能来不及。
办案检察官当即向一审法院提出纠正意见,要求该院对李某刑期计算错误问题立即予以纠正。法院采纳了纠正意见,于李某释放前2天,及时作出补正裁定,重新制发执行通知书送达看守所,李某如期刑满释放。(本报记者 王潇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