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与乐:中国文化内在的一体性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0期P9—P10

作者:易冬冬 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原题《传统礼乐一体性及美学重构的三个维度》,摘自《中国美学》第10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1月,范利伟摘

礼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渗透到古代中国的典章制度、社会伦理和个体心性修养等诸层面。随着时代的变迁,其内容虽不尽相同,但中心意涵和核心区域却始终保持稳定。近代以来,当制度化的儒家解体后,学人以西方学科制度和观念接引传统礼乐文化,建构中国现代学术体系时,传统礼学逐渐分属于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而传统乐学则分属于美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领域。这种现代性分化,导致我们对于传统礼乐的认识产生了严重分裂。传统礼乐的一体性论述如何在现代学术中获得符合儒家精神的转化?近现代许多学人,多从美学和艺术出发,在现代学术中重构礼乐的一体性论述。这种重构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了一代代学人的努力,最终获得了一个比较成熟的形态。

传统礼乐一体性及其现代分化

礼乐之“结盟”,肇端于夏商,而大成于西周的礼乐制度,其一体性之论述则在春秋战国的儒家那里获得定型,奠定了此后中国礼乐文化的基本风貌和精神。在传统儒家经史子集或“六经”“六艺”的人文知识体系中,礼乐在理论和精神上的一体性远大于差异性。历朝历代在国家层面的演礼典乐之实践,更加深了这种礼乐论述的一体性,而那些未能配合典礼演奏的俗乐,亦多渗透着礼义的精神而具有“礼乐”的性质。要而言之,传统礼乐在国家制度层面有其一体之实践,在文化思想层面有其一体之论述。

自20世纪以来,西学传入中国,近现代学人开始以西方的学科观念和方法重新阐释中国传统礼乐文化,礼与乐逐渐分离。其中,乐因为符合现代艺术和美学观念而被纳入美学和艺术研究领域。而礼乐中的礼,则因为其内涵过于丰富,外延过于宽泛,且在新文化运动时期被一部分启蒙思想者指认为“吃人”的礼教,与现代美学所定位的自由价值相违背,而被美和艺术排除在外。自此以后,近现代学人对传统礼乐的研究,或者将之等同于单纯的音乐研究,特别强调其形式上的审美价值;或者只是将礼分解为宗教、政治、伦理和法律范畴,儒家礼乐的一体性论述被彻底切割。在这种现代西方美学和艺术观的主导下,一些学人开始抨击传统礼乐中乐的非自律性,试图把乐从礼中拯救出来,致使礼乐各失其本来面目,在不同学科和学术观念下延续自己的生命。

礼作为美和艺术而与乐同体

中国传统的乐其实包含现代所谓的诗歌乐舞,在现代学术视野中被看作审美和艺术的对象,已被“理所当然”地纳入美和艺术的研究范围。而对于礼,自近代以来,从美学和艺术学视野所做的接引却没有那么顺畅。但近现代一些具有西方学术眼光和观念自觉的学人,却在这方面做了巨大努力。这些学人虽然都是从美学和艺术角度来看中国传统的礼,但有不同的侧重,大致可以分成两种类型:一种侧重于礼仪与主体的情感关系,即礼作为情感的表现和对情感的教育;另一种侧重于艺术客体,侧重于礼作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或者“理念的感性显现”,即作为精神观念的象征符号。当然二者之间又总是交合在一起的,因为情感和理念总是交合的,很多学人在两个方面兼而有之。

中国传统的礼具有多侧面、多层次的含义。其中,礼容、礼数、礼节、礼文、礼仪,是礼的最基本含义。从美学观之,这是一套感性的符号体系,即于周旋揖让、俯仰进退中呈现的优美言行,显现一种“灿烂的感性”,这就是美。以此为背景,礼还有礼义、礼制、礼秩的含义,即作为义理、作为制度、作为秩序的更具抽象一面的含义。这个含义的礼,就是所谓的抽象理念和秩序,它更倾向于善。但需要指出的是,这虽然不是美学直接研究的对象,但却是美学研究不可脱离的对象。因为这个层面的含义与第一层含义是密不可分的。从传统来看,一切优美的礼数、礼节、礼文、礼仪都示范着一定的礼义,都是某种礼制获得合法性的感性基础,是秩序的直接体现。就此而言,在美学意义上,中国传统之礼,就像乐一样,可被视为一种传达理念的美感形式,一种表现情感的艺术,这是礼乐在现代学术视野中获得一体性的基础。

礼乐:美与善合一

礼乐作为一个整体在传统中国之所以能相须为用,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周旋揖让的礼节中,就蕴含着音乐的韵律。礼是一种音乐化的举止行动,在一些典礼中常常需要配乐;而在乐的演绎中,除了它在相对于礼的外在性上要配合着礼的践履之外,在乐之内在性中,也有着礼的理性精神的渗透与节制。以此为背景,礼作为一种美感形式乃至艺术,像乐那样被纳入美学领域,这只是作为礼乐一体性的现代重构的基础。而在现代学术视野下论述礼与乐的相互渗透与涵摄,则是重构礼乐一体化论述的关键所在。

在从美与善、艺术与道德的关系着眼去探究传统礼乐时,也有很多现代学人习惯于把礼视为单纯的伦理规范,与艺术无涉,在学科归属上归为伦理学、政治学;将传统的乐视为单纯的审美艺术,单纯高扬其审美特性,而忽略其内蕴的伦理道德观念,忽略传统的乐在审美之外的象征之维,即向伦理、政治和宗教敞开的维度。由此,传统礼乐向现代的转化,就不是一种“无缝的对接”,不是一种顺畅的接引,而是产生了深深的断裂。在此,传统礼乐的内在一体性被割裂开来,而成为两个几乎不相关的领域,这就遮蔽了中国传统礼乐文化的历史本然。

而从美学的视角,礼和乐都被看作既善且美的,且礼音乐化、艺术化了,而乐则礼仪化、道德化了。换句话说,传统礼乐的内在一体性,在现代美学看来,就是艺术和审美的政治道德化、政治道德的审美和艺术化。这种艺术与道德、审美与政治的相互渗透涵摄,即内在的一体性,如盐在水,难分彼此。从现代美学的角度,阐释礼乐中艺术与道德、审美与政治的深刻关系,是对传统礼乐的内在一体性进行现代重构的核心所在。在这里,传统礼乐都是美善一体的,都是既艺术且道德的,是一种崇高的审美形态。但是就礼乐之间的相互渗透涵摄而言,礼更多是政治道德的审美和艺术化,乐更多是艺术和审美的政治道德化。

从礼到乐:美感境界的逐层超升

将传统的礼,如传统的乐那样,也论述为美和艺术,将传统礼乐相互渗透涵摄的一体性,理解成艺术与道德、审美与政治的彼此渗透和相互涵摄,都是从美学视域重建其一体性的现代论述。但礼和乐毕竟是有差异的。中国现代学术之所以多将礼乐割裂对待,不仅仅是现代学术本身重视学科分类的缘故,其根本原因也的确在于礼乐的差异。但是现代学人过分放大了这种一体之中的差异,而没有认识到,这种差异不仅不应该造成礼乐的分裂,恰恰能为从美学视域重建礼乐的一体性论述提供更深刻的精神支撑。在这一部分,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古代圣哲在诗、礼、乐之间建构的层级性关系,即孔子所谓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礼教是对诗教的超越,乐教是对礼教的超越。乐所带来的超越是最终极的超越,是最纯粹的自由。这是儒家在诗、礼、乐之间规划的一种基于精神超越的审美递进之路,这三种艺术也因此成为一个由精神逐渐解放和升腾所表征的审美连续体。据此,礼教与乐教的差异,就不是一般学者所讲的单纯的德育和美育的差异,而是在心灵经验领域,美感和精神的超越所对应的不同的层次。可以说,它们都是艺术和审美教育,只是处在一个本性相同的递进过程中。礼和乐在现代美学和艺术视野中的更深层次的一体性论述,可以通由它们所带来的精神和美感超越的递进性显示出来。

至此,我们当能总结出现代学人重构中国传统礼乐一体性论述的三个重要维度:一是礼和乐均被视为艺术,且各自都是情感或美感的形式,是美善的合一体。在审美和艺术教育实践中则以美储善,以善化美。二是礼乐在其外在性上相互配合,即在典礼仪式中,礼乐总是相须为用;在其内在性上相互渗透,即礼仪节文内具音乐的节奏和精神,这是政治道德的审美和艺术化。三是由礼教到乐教所带来的是一种从世界中解放的节节攀升,礼带来的超越是对乐所带来的沉醉的准备,这是一道从大地上获得逐层精神解放的阶梯。我们可以把以上三点概括为礼乐一体论、礼乐互持论和礼乐阶梯论,但在总体上实现了两者在现代美学视域中的统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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