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今年以来,扶绥县人民检察院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工作部署,主动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融入扶绥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开展“飞线充电”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防患于未“燃”,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车以其轻便、便利的优势走进千家万户,成为群众出行的一种便利工具。但是,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私拉的电线和接线板长期裸露室外,风吹日晒,磨损老化,极易发生漏电、短路;有些电线甚至与燃气管道缠绕,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经调查发现,扶绥县辖区内多个住宅小区存在私拉“飞线”为电动车充电、停车入户、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和楼梯间等情形。针对上述乱象,扶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主动履职,采取六项措施推动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制发检察建议厘清行政机关职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中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解决“都有权管但都等别人管”的职能交叉问题,推动整改得到落实。
将办案融入扶绥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凝聚部门力量推动治理。该院推动对县城区211个住宅小区进行全覆盖排查,督促物业服务公司、业主整改违规“飞线充电”360余处,清理楼道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280余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协调、指导小区建设充电车棚21处,张贴和发放2000余份宣传宣传资料。
依法履职参与治理全过程。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后积极参加工作部署会、推进会,与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整改方案,派员协助全县住宅小区排查和宣传,提出建立预防机制长效治理意见等。
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该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制定并印发了《扶绥县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2年扶绥县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扶绥县2022年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三个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等,使排查、整改、预防工作有章可循。
推动网格化常态管理。该院推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职能部门制定“一小区一对策”工作方案、建立微信排查整治群,使消防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检察建议期限届满后,扶绥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回头看”方式查看“飞线充电”的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郭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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