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碰瓷团伙盯上“酒”司机

直播日照11月11日讯 酒驾醉驾涉及违法犯罪,一旦在路上与其它车辆发生事故,你是不是只敢“私了”?当心!你有可能被套路了!

近日一天的凌晨3点左右,在山东路与济宁路路口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前车车主想给付五百元私了,而后车人员王某、刘某平、王某彦觉得钱款太少,双方协商未果,报了警。

日照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四级警长 刘明:通过现场来看就是一起普通的追尾事故,随后我们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发现前车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后车驾驶员酒精含量是零。通过现场来看,没有其它的证据证实有什么其它的疑问。

无独有偶,两天后的一个凌晨,在临沂路与济南路路口又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后车车主向前车车主索要15000元才同意私了,被追尾车辆车主不愿意当“冤大头”,双方协商未果于是报警。而这次,民警发现了一些“端倪”。

日照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四级警长 刘明:我们民警到现场之后发现,后车驾驶员就是第一次事故的那伙人,通过酒精检测之后发现,前车驾驶员也是酒后驾驶,后车驾驶员酒精含量为零。通过这两起案件比对来看,我们就发现这起案件是有问题的,随后我们开启了立案调查程序。

随后,民警通过现场调查、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案件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日照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四级警长 刘明:通过我们后期的调查来看,这个犯罪团伙就是通过到市区的酒吧进行蹲点,物色合适的酒驾人员,之后尾随进行碰撞,利用酒驾人员发生事故不敢报警的心理,向对方索要钱财,从而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团伙成员刘某平已被五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团伙成员王某、王某彦也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因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两名“酒司机”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王某:现在我已经认识到这个错误的严重性,以后不会知法犯法,不会犯第二次这样的错误。

日照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四级警长 刘明:在这里我要提醒广大的驾驶员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再一个就是发生类似的事故之后立即停车报警,不要与对方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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