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居民:尽快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关于惠城区2023年度居民医保险参保温馨提示

  参保缴费对象

  (一)参加了职工医保之外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在中职技校(院,含民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三)在惠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后,随其生活并在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学龄前的子女;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规定参保。

  (四)因生产经验确有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

  (五)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和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人员。

  注: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参加外市居民医保的,不再重复参加惠州市居民医保。

  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2023年7月1日后参保需同时缴纳各级财政补助部分,新生儿或职保转居保的除外)

  缴费时间

  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中断缴费或在2023年度新参保的人员可在任意时间段参保缴费。

  缴费途径

  一、线上缴费方式:

  粤省事:

 

  粤税通:

  粤医保:

 

  支付宝:

  二、POS机刷卡缴费:缴费人可到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各镇(街道)医保业务办理窗口、村(居)委会使用POS机刷卡缴费。

  待遇标准

  (一)门诊每人每年累计支付限额为8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75%。住院费用报销为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75%;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二)参保人员罹患门特病种范围的疾病,申请门特病种待遇认定和续期,应当选择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三)大病二次补偿:参保人年度内产生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部分(含起付标准)总额超过1万元以上费用由大病保险再报销95%。

  居民医保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城区税务局、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或各镇(街道)医保业务办理窗口咨询。请各位医保参保居民及时缴费,以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

  惠城区各镇(街道)医保业务办理窗口咨询电话:

  惠州市惠城区办税服务咨询电话:8212366-1  地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

  惠州市惠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咨询电话:7809125  地址: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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