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80余名老人被诈骗的养老钱追回来了……

 近日,辽宁丹东元宝区检察院办理了刘某某等6人集资诈骗案,并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某自今年2月起,将多人从外地纠集至丹东,注册成立了所谓的“某农业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农业观光项目、需投资借款等虚假理由,许诺给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欺骗老年人到店内领取蛋、米、油,又以公司名义与老年人签订所谓的“借款合同”,骗取老人钱款。短短七天内,80余名老人被骗,涉案财物合计50余万元。

元宝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安排专人与公安机关对接,主动介入案件侦查,针对关键证据的收集以及案件定性等方面多次沟通,有效督促侦查人员深挖该犯罪团伙在沈阳等地的其他犯罪事实。审查起诉阶段,元宝区检察院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在严格执行防疫政策的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一方面引导侦查人员多渠道开展侦查,发现并扣押被告人所有的机动车1辆,以及由被告人出资购买并由他人居住的房屋1处;另一方面向被告人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动员被告人及其家属主动退缴赃款,追回赃款人民币18万余元,有效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 | 洪长城 侯春林 组稿 | 蔡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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