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检察院以“三个机制” 提升检察听证工作内生动力

今年以来, 龙江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决策部署,自觉站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治理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创新“三个机制”,借力“智慧外脑”,组织听证案件128件次,着力打造检察工作的“新引擎”,为司法办案赋能提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一、高点定位,压实主体责任机制。一是实施“头雁工程”。检察长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将检察听证作为“一把手”工程,带头主持召开听证会。目前入额院领导主持听证128件次,占全部听证数量的100%。积极履行业务引领职责,带头落实“应听尽听”要求,实现“四大检察”业务全覆盖。二是细化工作程序。制定《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审查听证工作指引》,对听证工作适用范围、参与人员、听证会组织实施及效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听证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探索建立“述、听、释、议、教”五步法新模式,即案情陈述、听取案件事实、答疑与释法、发表评议意见、开展警示教育,做好五个“规定动作”,确保听证员能够充分履职。三是强化责任传导。将听证纳入工作评价和检察人员考核,检察长主持听证纳入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情况表进行定期通报;在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评价指标中增设贡献度分值,推动各业务条线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做实做细日常管理,案管部门每月调度分析,提出改进提升的意见建议。

二、精准发力,落实效能提升机制。一是科学组建听证员库。全面梳理听证工作相关情况,对近3年的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及听证案件涉及领域等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广泛征求办案部门的意见,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听证员库专业结构奠定基础,确保“一库全覆盖”。目前,该院均已建成听证员库,入库听证员33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精英、律师代表等组成。二是规范开展日常管理。研究制定《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听证员选任条件、听证流程、履职评价保障等内容,严格听证纪律、回避情形和日常管理,确保听证员库管理规范化、统一化、常态化。建立听证员联络站,及时提供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和动态信息,定期公示、通报听证员履职情况。三是创新听证运行模式。科学分析入库听证员的专业特长,划分为法律型、专家型和社会型三种类型。探索建立“检察官+X型听证员”工作机制,采取“分类管理+随机抽取”模式,结合案件特性和听证拟解决问题,精准选择专业类别,并从对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使听证员的专业性、中立性与案件听证的需求紧密衔接起来,确保实现最佳听证效果。

三、统筹结合,做实一体推进机制。一是优化服务保障。做好组织、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统一定制邀请函,开展座谈交流,总结通报工作,并运用新媒体平台及时通报检察动态信息,为听证员全面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印发《听证员培训资料汇编》等学习资料,组织同堂培训3次,学习典型听证案例,促进提升听证员履职能力。二是强化多方联动。以贯彻落实最高检企业合规改革为契机,协同多部门开展公开听证,凝聚监管合力,助推溯源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6月29日,该院在黑龙江陆玖铜矿公司现场召开了企业合规审查启动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企业家协会会员、行政机关领导、市县相关领导等40余人参与涉案企业现场观摩暨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参观了生产车间、采矿区、排土场、尾矿库等地,对企业生产经营及违规占地情况实地了解。听证会上,听证员充分讨论后,认为涉案企业系因生产经营客观需求而产生的非法占地,符合企业合规审查条件,可以启动企业合规审查。三是深化听证效果。将公开听证与其他检察业务共同谋划、部署,按照“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在各类案件办理中广泛开展公开听证,目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都已全覆盖,做到司法办案、检察听证、矛盾化解一体推进。重点关注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坚决防止“凑数听证”,实现检察听证的最大功能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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