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中级人民法院 十二条措施清理积案见实效

近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关于清理审判执行积案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压实办案责任、提升审执效率,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在案件审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措施》指出,巴州两级法院要将积案清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树立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两级法院的院长、庭长要加强干警监督管理,做好执法不严集中整治、执法办案统筹融合等工作,集中精力多办案办好案,确保积案清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

《措施》强调,巴州两级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紧跟办案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需要,动态调配审判资源力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结构,通过调案、组建机动办案团队等多举措解决积案化解问题。明确清案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梳理排查各类旧存案件,逐案分析未结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找准主要症结,制定清理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案件责任人,并明确完成时限。

《措施》要求,巴州两级法院要充分利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对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借助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协调跟进工作,以调解方式结案。将服判息诉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流程,强化判后答疑、释法析理。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推动线上线下同步办案,依托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云庭审、在线调解等平台开展诉讼活动,确保“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措施》自12月10日实施以来,巴州两级法院共结案984件,其中清理超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6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执行到位金额约1.35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87人次,清理发放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150笔821万元。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田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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