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27日讯 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9日,武汉经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财产处置团队负责人阮珂将做客“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为市民解答关于执行的法律疑问。

图为法官阮珂正在答疑。通讯员黄犇 摄
问:执行案件立案后,如何查找财产线索?
答: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会依职权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的查控查询财产线索,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可以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再由法院依职权进行核实。
问:申请执行人提供到期应收债权线索可否执行?
答:法院可以向第三方送达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要求第三方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应向被执行人履行的给付义务。
问:第三方对应收债权提出异议,申请执行人怎么办?
答:法院收到第三方的异议后,将相关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
问:如果穷尽所有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怎么办?
答: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对案件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处理。
问:什么情况下执行进入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答: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已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线下调查。
问: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怎么办?
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可以继续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问: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如何处理?
答:如果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等货币类财产可以冻结扣划到一案一账户中,由法院在案款到账后七日内发还至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收款账户中,如果是房产和汽车等非货币财产就需要经过评估拍卖变现。
问:法拍评估是怎么算的,有哪几种方式?
答:评估主要有四种方式即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这四种方式需要依次进行,只有当前一个方式无法实现时才能流转到下一个方式,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提升财产处置效率。
问:网络拍卖的保留价是如何确定的?
答:一拍的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一拍流拍后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二拍流拍后变卖阶段不再降价。通俗地说就是一拍可以打七折,二拍可以再打八折,变卖不打折。
问:网拍的保证金是多少?
答: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5%至20%范围内确定。
问:网拍成交后悔了怎么办?
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黄犇)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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