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下午,许昌市第四交通执勤大队在文峰北路与北外环执勤时,查获一起私自改变车辆构造及用途的违法行为。
民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除正副驾驶室两个座位外,后方座椅全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废旧电瓶,存在严重的行车安全隐患。现场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擅自改变车辆结构及用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要求驾驶人现场整改,将车辆内部恢复原貌,随后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作出处罚。


交警提醒:私自改装车辆载货,拆除后座,会使车辆重心转移,很可能造成后轴侧滑。面包车改装运货后,上路行驶速度缓慢,制动距离延长,转弯时容易发生侧翻。其次,改装车辆,驾驶室与货物间是“贴身”存放,没有安全隔挡,如果紧急刹车或加速,车后货物会惯性前冲,危及到驾驶人安全还易造成交通事故。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
内容来源:许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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